全國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成立10週年之際,發佈了未來發展目標

2014年12月28日,全國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全國首批三家知識產權法院之一的上海知識產權法院同時掛牌成立。在成立10週年之際,昨天(27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上海知識產權法院、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發佈《關於做優“四項功能”、培育“四個高地”的實施意見(2025-2027)》。

自成立以來,上海知產法院堅持平等保護中外權利人合法權益,共辦理涉外知識產權案件2000餘件。在涉“海德魯”商標侵權糾紛案中,上海知產法院依法認定三被告構成惡意侵權,且情節嚴重,並據此確定5倍懲罰性賠償,判決各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2500餘萬元。國際商標協會、日本貿易振興機構等表示,上海是最受青睞的訴訟首選地之一。

《實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加強涉外知識產權審判,積極維護開放、公平、公正的科技發展環境。勇於瞄準國際前沿和先進規則,作出在國際上具有引領性的司法裁判,積極參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框架下的全球知識產權治理。

上海破產法庭自2019年成立至今年11月,重整、和解成功175件案件,盤活企業資產422億餘元;通過破產清算程序清理企業資產超300億元,對破優化資源配置、推動產業升級發揮了積極作用。

《實施意見》明確,要繼續提升破產案件辦理質效,積極開展集約化“簡案快審”。因企施策依法適用重整、和解、清算程序,打造更多具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例。同時加強破產衍生糾紛治理,引導羣體性破產衍生糾紛依示範訴訟裁判標準,鼓勵管理人通過仲裁、調解等非訴方式化解衍生糾紛,鼓勵破產案件法官開展衍生糾紛訴前調解。

《實施意見》提出,要做優促進社會治理功能,培育行政審判引領地。具體而言,要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依法糾正違法行政行爲,把“監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監督”等工作理念貫穿行政審判工作全過程,促進行政機關依法履職。針對相關領域類案多發問題,積極開展分析會商,努力減少行政爭議,發揮司法大數據在預防和解決行政爭議中的“風向標”作用。

此外,《實施意見》還明確要培育環資審判示範地,加大涉大氣、水、土壤等污染糾紛案件審理力度,依法審理涉海岸、灘塗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海洋工程建設項目等案件。深化、優化環境資源審判“三合一”機制,探索建立環境資源案件專門證據制度,統籌發揮刑事、民事、行政審判職能。準確把握生態環境侵權民事訴訟、公益訴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訴訟屬性和功能,健全審判程序和實體裁判規則。

欄目主編:王海燕 題圖來源:圖蟲 圖片編輯:曹立媛

來源:作者:解放日報 王閒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