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的決定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批准2023年12月8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在北京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關於移管被判刑人的條約》。

《 人民日報 》( 2024年09月1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