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對於需要分步推進的制度創新舉措 可以採取“決定+立法”“決定+修法”等方式

財聯社7月19日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在7月19日舉行的中共中央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我們要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積極適應新形勢新要求,着力處理好改革和法治的關係。對於深化改革需要制定的法律法規,及時制定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於實踐經驗尚不充分,需要先行先試、探索積累的事項,可以依法作出授權決定;對於不適應改革發展要求的現行法律規定,及時進行修改完善或者依法予以廢止;對於相關改革決策已經明確、需要多部法律作出相應修改的事項,可以採取“打包”修法方式一併處理;對於需要分步推進的制度創新舉措,可以採取“決定+立法”“決定+修法”等方式,先依法作出有關決定,再及時部署和推進相關立法修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