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代付擾動債券市場,降費成貨幣中介必選項

每經AI快訊,不久前開始實施的公募基金交易費用新規,有望帶動貨幣中介降低經紀費用。 7月1日,《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正式實施。按照新規,基金管理人委託貨幣經紀公司爲基金提供經紀服務的,相關服務費用不得從基金資產中列支,而是由基金公司自擔。也就是說,公募基金產品在債券投資時不得采取向貨幣中介代付經紀費用的方式。 一直以來,貨幣經紀公司都在債券市場場外交易中扮演重要角色。這是因爲銀行間市場的交易與滬、深交易所繫統自動撮合成交的交易機制不同,交易參與者一方面需要自己尋找對手方,更多時候需要委託貨幣經紀公司尋找對手方。分析人士認爲,新規取消代付經紀費用的要求,不但有利於公募基金減費讓利於基民,也有望帶動貨幣中介降低經紀費用。(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