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技術助力組織間信任構建

一、研究背景

近年來,區塊鏈技術作爲信任基礎設施、推動中國數字經濟的作用愈發受到關注。2020年4月20日,國家發改委召開在線新聞發佈會,首次將區塊鏈納入新型基礎設施的範圍。2021年3月1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中,區塊鏈成爲了數字經濟七大重點產業之一。2022年7月,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佈《區塊鏈基礎設施研究報告》,認爲狹義的區塊鏈基礎設施指“由遵循預定義共識機制的若干節點構成的分佈式信任平臺”,並強調“通過區塊鏈技術設施的建設,爲網絡構建信任底座”,可以彌補當前互聯網體系架構設計缺乏安全可信要素的缺點。這說明數字經濟時代下,區塊鏈作爲新基建中“構建信任的基石/機器”的作用不容忽視,且應得到系統性研究。

然而,已有研究尚未對基於區塊鏈的組織間信任構建過程進行深度探索。一方面,現有研究簡單地把區塊鏈促進信任構建的原因歸於其某單一技術特徵,未能全面且具體地分析該技術作爲“構建信任的基石/機器”的作用機制。另一方面,有學者提出區塊鏈能夠“弱化”在線平臺在組織間信任構建過程中的中介作用,避免潛在的系統故障、單方面欺詐或失誤等問題;也有學者認爲在線平臺通過提供穩定的制度環境,保障了區塊鏈在信任構建中的積極作用;但區塊鏈與在線平臺間的有效結合方式並未得到有效討論。此外,已有文獻並未充分討論除交易不確定性以外的其他組織間信任阻礙因素,比如相關法律規定、傳統商業模式的功能性障礙等。因此,本文試圖解答“在線交易情境下,區塊鏈如何促進組織間信任構建?”這一重要研究議題。

二、研究發現

宋曉晨和毛基業發表在《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11期的論文《基於區塊鏈的組織間信任構建過程研究——以數字供應鏈金融模式爲例》將區塊鏈與供應鏈金融基於天然適配性相結合的產物——數字供應鏈金融作爲研究情境;其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多級供應商或經銷商的信任是這些中小微企業獲得資金、供應鏈金融順利實施的關鍵。文章選擇兩個數字供應鏈金融模式進行案例分析,從聲譽和制度兩個研究視角,全面剖析組織間信任構建過程中區塊鏈的具體促進機制,以及該技術與在線平臺的有效結合方式,得到了基於區塊鏈的組織間信任構建過程模型,並識別出“再中介信任”這一新現象。主要研究發現如下:

(1)在信任初始階段,作爲信任方的銀行等金融機構主要面臨源於被信任方身份和關係的不確定性、相關硬性規定、傳統模式審覈障礙等主體摩擦。爲緩解該摩擦,在線平臺推出了身份規範機制和關係規範機制兩方面制度機制,主要包括逐級邀請入駐平臺、KYC(即充分了解你的客戶)結合CA數字證書的實名認證手段、企業間基於供應鏈業務關係相關聯等形式;而區塊鏈也通過聲譽主體區分機制、身份唯一機制和關係鏈接機制發揮作用,涉及基於聲譽的節點類型區分、唯一區塊鏈地址標識身份、各級企業間基於真實貿易關係相鏈接等方面。其中,以中小微企業爲主的融資方必須通過平臺的邀請機制和身份真實性認證之後,才能進入區塊鏈網絡,生成鏈上身份並與其他參與方相連。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能夠認可融資企業的身份和關係,實現對被信任方的主體信任。

(2)在信任發展階段,銀行等金融機構主要面臨基於被信任方業務的不確定性、業務管理的硬性要求、傳統模式管理業務的功能性障礙等業務摩擦。爲了減少該摩擦,在線平臺通過擔保常態機制、憑證服務延伸機制、在線合同統一機制來保障面向被信任方的業務服務的正常有序進行;而區塊鏈進一步通過高聲譽的驗證節點共同“投票”驗證低聲譽主體相關業務數據的方式助力被信任方實現聲譽積累,並採用隱私保護解決方案使得主體聲譽表達可控。其中,在線平臺的制度機制使得有價值的關鍵數據準確入鏈,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區塊鏈計算和存儲冗餘;而區塊鏈基於分佈式存儲和可追溯性實現對在線平臺各業務環節所涉及數據的固化和多級穿透,有效避免中心化系統可能帶來的業務數據篡改或造假等問題。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進一步建立了對中小微企業的業務信任。

(3)在信任維持階段,銀行等金融機構還面臨基於被信任方後期履約流程的不確定性、相關硬性規定、以及難以保障履約流程順利執行的功能性障礙等流程摩擦。爲化解該摩擦,在線平臺通過還款流程追蹤機制來實時追蹤和監控履約流程和憑證狀態,實現流程捕捉;而區塊鏈保障了還款流程按照約定日期和路徑執行的確定性,且收益按約分配給各利益相關方。其中,區塊鏈的智能合約技術使得平臺涉及的清分、結算、過程監控等環節能夠自動化執行,有效避免人爲因素帶來的資金挪用、操作失誤等風險。因此,銀行等金融機構順利接收回款,從而形成對融資企業的流程信任,雙方合作得以持續。

三、研究啓示

(1)在進行區塊鏈相關模式設計時,必須明晰區塊鏈的邊界,充分結合其與在線平臺的優勢、相互取長補短。一方面,區塊鏈具有不可篡改、公開透明、可追溯、去人工執行等技術特性,能在很大程度上解決中介平臺上用戶身份和關係可被冒用或僞造、業務數據不透明且易被篡改、關鍵流程可被人爲操縱的問題。另一方面,在線平臺通過用戶友好、規範化、標準化的設計,可很好解決區塊鏈存在的認知和操作門檻較高、數據冗餘度過高等問題。因此,模式設計者應充分考慮區塊鏈和在線平臺的優缺點,使兩者基於各自特徵實現有效結合,從而最大程度地化解在線交易過程中諸多風險。

(2)在制定區塊鏈應用政策或進行相關實踐時,應明確區塊鏈特別適合金融、產品溯源、公益慈善、司法舉證等需要高度信任的場景。區塊鏈的加入可降低各參與方對第三方中介的依賴,助力組織間信任的構建,促進在線交易方間的協同合作。政府和相關部門須重視區塊鏈在數字經濟時代下新型信任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區塊鏈基礎設施與不同場景深度融合,引導基於區塊鏈的聲譽系統在不同行業的科學應用,鼓勵各參與方重視自身聲譽的積累和維護,讓“良幣驅逐劣幣”,推動營商環境優化和良性發展。企業和個人在實踐過程中,要針對各種應用場景的具體特徵,將區塊鏈技術深度嵌入業務流程,夯實商業模式創新和產業發展的信任基礎,構建高效率低成本的價值流通網絡。

(3)在探索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題的方案時,應將區塊鏈作爲重要驅動力,與在線供應鏈金融平臺實現有效結合,貫穿整個業務服務流程,緩解交易過程中各類摩擦等風險,從而推動銀行對中小微企業信任的逐步構建。基於此,供應鏈金融參與方之間建立起長期穩定積極的合作關係,可有效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助力供應鏈金融的高質量發展。

(以上內容僅代表作者本人觀點)

原文刊發:《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