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運業者涉跑空單掩護非法處理廢棄物 4人交保
新北市府指出,某廢棄物清運、處理2公司涉與工地合謀,由不載東西的清運車跑空單、申報不實紀錄,掩護工地業者另找非法廠商低價處理,北檢日前裁定涉案4人交保。
新北環保局日前獲報,新北市深坑區某拆除工程廢棄物流向怪異,常有非法車輛進出,經深入調查工地廢棄物申報資料,竟發現申報資料中,有高達9成以上未實際載運廢棄物。
新北環保局說,由於這2間公司分別位於臺北市及桃園市,立刻啓動基北北桃跨縣市聯合追查機制,並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指導,聯手新店警分局,報請臺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新北環保局表示,根據法規規定,只要是列管事業,都要在廢棄物「清除出廠」前申報,且會列印出一份三聯單,當清運業者至現場載運廢棄物,再載運給處理業者後,包括事業主、清運業者與處理業者3方都要刷過這張三聯單,纔算完成。
檢警追查發現,某廢棄物清除公司、某處理公司涉嫌與工地業者合謀,由清除公司派出清運車輛按規定路線行駛,假裝去收廢棄物,實際上卻沒有載任何東西;與此同時,工地業者再另找非法廠商以低廉價格收走廢棄物。
知情人士指出,以一臺載滿廢棄物清運車來說,事業主約要付新臺幣2萬元,但此案事業主只要付給清運與處理公司共4000元至5000元,再另以低廉價格請非法廠商清運,成本就可以大減。
調查發現,事業主、清運業者與處理業者都知道沒有依規定處理廢棄物,卻照樣刷三聯單,且清運業者回報的GPS路線也沒有問題,因此一度矇混過關。
臺北地檢署3月28日指揮新北市新店分局、環境部北區管理中心及臺北、新北、桃園環境保護局搜索這2間公司,檢察官復訊後,認定2間公司負責人、司機與廢棄物專責人員以跑單方式賺取不法利益,涉嫌重大,分別裁定練姓負責人50萬元、賴姓負責人8萬元交保,司機與廢棄物專責人員分別以10萬元與80萬元交保。
環保局指出,犯嫌除面對最重3年有期徒刑外,虛僞申報所獲取的不法利益也將請地檢署依法向法院聲請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