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一批幹部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任命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長發爲慶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常文洲爲慶陽市民政局局長;

許曉遠爲慶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曹 㛃的慶陽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馬海英的慶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責逆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慕志鋒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王 建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彭向東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慕志鋒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張責逆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趙 勇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崔興超爲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任柯俊的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慶陽人大

編輯:李姿霖

責審:石豔

監製:李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