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陽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一批幹部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任命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長發爲慶陽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
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常文洲爲慶陽市民政局局長;
許曉遠爲慶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
決定免去:
曹 㛃的慶陽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馬海英的慶陽市醫療保障局局長職務。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張責逆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慕志鋒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
王 建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彭向東爲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免去:
慕志鋒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張責逆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職務;
趙 勇的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慶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名單
(2024年10月23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任命:
崔興超爲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免去:
任柯俊的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來源:慶陽人大
編輯:李姿霖
責審:石豔
監製:李自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