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活動中心轉型旅館延5年 救國團駁修法為量身打造

立院今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寺廟香客大樓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完成旅館業登記期限展延5年至民國119年1月21日。聯合報系資料照

立院今三讀通過「發展觀光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將救國團青年活動中心、教師會館、國軍英雄館、寺廟香客大樓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完成旅館業登記期限展延5年至民國119年1月21日。對於民進黨立院黨團批評修法是爲救國團量身訂做,救國團迴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多達10類,非針對救國團,並強調將在期限內妥爲處理。

青年活動中心等提供特定對象旅宿服務組織申請轉型的期限再延長5年,救國團向給予支持的立委們表達敬意和感謝,這次法案修正的通過,不但保障員工工作權,也讓他們感受到多年努力受到國家和社會的肯定和重視。登記相關作業會在限期內妥爲處理,未來也會秉持一貫的公益服務精神,爲社會造福併爲國家育才。

針對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批評修法是爲救國團量身訂做,爲少數人大開後門,對合法的旅館業者不公平。救國團總團部主任葛永光說,這次修法的對象包括寺廟香客大樓、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等10類場所,影響深廣,不是隻針對救國團。

葛永光進一步指,新冠疫情期間,包括劍潭、金山、復興等青年活動中心都全力投入協助防疫工作,作爲防疫旅館等,其他特定場所必然也無法正常營運,這次同意登記期限展延,是因爲受到疫情影響無法順利轉型,展延5年只是給緩衝期,場所最終還是必須轉型。

葛永光也說,各青年活動中心幅員廣大,數十年來都由救國團妥善管理和維護,近年更取消公益優惠,需負擔全額租金,在租金大幅提高下,郝幾個青年中心年年虧損、經營辛苦,救國團用心幫政府經營場所,收費維持低廉,反而是圖利社會大衆,法案的修正不僅可持續造福青年,也造福學校、地方及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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