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連假 8大類場所須戴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提醒,秋冬專案持續,出入8大類場所仍須戴口罩。圖爲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本報資料照片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國內持續有境外移入病例。本週適逢清明連假,民衆南來北往掃墓出遊機會增加,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昨提醒勿掉以輕心,秋冬專案將持續,若在8大類場所不戴口罩且勸導不聽,可處最高1萬5000元的罰鍰;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場所,也會實施人數管制

指揮中心表示,連假期間民衆出入「醫療照護、公共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關」等8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若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前提下,可暫時脫口罩。如未依規定佩戴,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規定,由地方政府裁罰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在戶外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場所,指揮中心強調,業者應採「人數總量管制」方式管控,確保民衆保持社交距離。民衆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應避免前往,並在無法保持距離時戴上口罩。若有單位規畫舉辦公衆集會,應參考指引,評估活動必要性及風險,若決定舉辦,應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劃,否則強烈建議取消或延辦。

入出境方面,民衆也應配合防檢疫措施入境應出示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事前安排檢疫居所。檢疫期間如出現疑似症狀,請主動聯繫衛生局各縣市關懷中心,依指示就醫。就醫時請告知醫師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及是否羣聚,以供及時診斷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