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賤社工專業 社安無解

「社會工作」是處理社會問題的專業,有多少類型的社會問題,社工專業就會發展與培養出對應的社會工作人員,來回應社會工作專業人員投入這個職業的熱情與社會使命,這也是每一位社工投入工作的動力。然而,現實社會與政府對待社工人員的態度與錯誤的看法,只會澆熄這分熱情,使得社工難以發揮功能。

表面上社工師被視爲專業人員,服務手上的每一位個案或家庭。大家都以爲社工師像檢察官、法官、醫師一般具有完全專業獨立性,因此出事的時候就被認定得獨自承擔所有的責任。但實際上,社工師在執行職務時,從來就沒有受到專業尊重,沒辦法進行獨立的專業評估與判斷,得極爲困頓地在綿密卻往往扭曲的法規與制度限制下工作。社工師沒有被授予相符於專業的信任與權力,卻在出事時第一時間被推上刑臺受刑。

社工師從來沒有被視爲專業人員,在政府的眼中,社工師就是個依法行政的辦事員。不認爲社工是專業,自然也不會以尊重的態度來對待社工師,所以社工人員的待遇一直是低廉的,爭取合理待遇時還會被視爲貪心不足。

這次事件,許多人究責爲什麼孩子會交到黑心保母手上?因此認爲社工師必須負責,甚至被認爲是間接的殺手。大家不知道,社工師及社福機構在進行兒童安置時,因爲當前政府政策思維叫「迴歸家庭」,在迴歸家庭之前的中途安置,就是機構安置與寄養家庭;迴歸家庭不可得的話,會考慮出養。

然而,這樣的政策思維推動過程,卻先致力於消滅安置機構,無視機構實質辦理的品質,逐年地透過評鑑等手法來關閉育幼院等緊急安置機構,並將中途安置的主力放在變數更多、更困難的寄養家庭。接着設定了極其複雜而未必能及時跟上的標準與要求,使得寄養家庭難以承接安置的需求,迫使社工師及社福機構退而尋求非屬社福體系的保母來支援。保母本來就不是社會福利服務(那位犯案的惡性保母很直接了當的表明,她是做生意不是做愛心,受兒福聯盟委託照顧孩子,沒什麼好處)。

此外,「社會安全網」造成各自分工的困境,對個案或個案家庭張開社會安全網,應該由專業主責社工師來統籌一切,如同檢察官指揮辦案一般,聯合其他專業人員與資源。然而事實上,社工師從來沒有獲得如檢察官般的尊重與地位,而是卑微地拜託各方(包括各級政府)並籌措殘破不足的資源。這樣的「社會安全網」有破洞,接不住個案是必然的。這正是社工工作最真實的樣貌。更可怕的是,因爲專業被輕賤爲辦事人員,以致被疊加了沉重的業務;哪個社工師手上沒有超過二、三十個案量?我還聽過近破百的個案。社工師被沉重的個案量及繁瑣的文書作業佔據了大部分工時,還被斥責爲不認真。

這個事件凸顯的是社會大衆與政府對社工專業的輕賤。若不思尊重社工專業,仍以爲社工是一種誰都能做的高替代性事務人員,無法真正發揮專業,則虐童致死乃至其他紛雜的社會安全問題,永無緩解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