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行政規範性文件數量精減至2047件

原標題:青海省行政規範性文件數量精減至2047件

青海新聞網·大美青海客戶端訊 12月4日,記者從省司法廳瞭解到,我省圓滿完成第六次行政規範性文件全面清理,全省行政規範性文件數量精減至2047件(含擬修改192件)。

此次清理按照“誰制定、誰清理,誰執行、誰負責”的原則,緊緊圍繞法律法規立改廢和國家相關政策調整情況,重點對照《國務院關於宣佈失效一批國務院文件的決定》(國發〔2024〕14號),除對2022年第五次全面清理繼續有效規範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還將2022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製定公佈的規範性文件納入清理範圍。共清理行政規範性文件2735件,清理後決定繼續有效1855件,擬修改192件,廢止或失效688件。

據瞭解,開展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是對現行行政規範性文件的“體檢”和“瘦身”。2014年3月1日起施行的《青海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辦法》(省政府令第99號)確立了每兩年一次的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全省行政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步入法治化、規範化、常態化軌道。

經過六次持續全面清理,全省行政規範性文件在第五次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又減少了300件,大量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與經濟社會發展不適應的文件被廢止或宣佈失效,維護了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爲推動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了堅實的制度保障。

(喬欣 張文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