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中工網訊 (工人日報-中工網記者邢生祥)近日,青海省民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標誌着青海城鄉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正式建立。

據悉,青海低保標準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掛鉤,區分城市和農村分別確定。其中,城市低保標準按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至40%確定,農村低保標準按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5%至45%確定。具體比例綜合各市(州)居民基本生活費用支出、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確定,隨居民人均消費支出增長適度提高。

來源:中工網-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