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富麗灣及前實控人被實名舉報偷稅漏稅數億:涉及20倍土地收益

22日,青島華遠通商貿有限公司通過其官方微信公衆號實名舉報蔣國建及其曾全資控股的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偷稅漏稅,以及蔣國建個人在其非法放貸過程中涉及到偷稅漏稅,加上滯納金,總數額數億元。

此外“舉報信”還表示此次偷稅漏稅過程中,還涉嫌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

據悉,這封向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鬍靜林的“舉報信”提到,被舉報者蔣國建目前擔任青島多家公司股東,以及多家公司高管。

舉報信說,2010年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一宗,土地面積12387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其他商服用地、二級房地產開發用地,成交價格2610萬元。此時蔣國建個人及通過控股企業合計持有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40%股份。土地成交以後一直未開工建設,蔣國建通過增資,持有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100%股份。

2018年,青島黃島區政府平臺公司-青島山高置業有限公司收購青島富麗灣100%股權,認繳出資54935.4萬元,土地出讓價格爲4.71億元。此過程土地升值將近20倍,而土地收益盡歸蔣國建所有。

在此次違規土地轉讓和股權轉讓過程中,並未查到蔣國建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因此其質疑蔣國建或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行爲。

此外,涉案項目在長達8年的時間內未曾動工,也未有任何增值的情況下,蔣國建控制的青島富麗灣公司完成了高溢價土地轉讓和數十倍的增值,涉及到重大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另外,舉報信還指自2015年至2020年期間,蔣國建對外放貸金額達到22件,在2018年和2019年兩年合計達到了10起,總體涉案金額高達247765380.4元。這個數據僅僅是判決書中能顯示借款金額的部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及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於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做了明確的規定,民間借貸利息所得應當徵收個人所得稅,民間借貸利息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稅率爲百分之二十。在此過程中,蔣國建從未向借款人開具發票,也從未就收息行爲納稅,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行爲。

以下是舉報信全文:

青島華遠通商貿有限公司實名舉報蔣國建及其曾全資控股的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偷稅漏稅,以及蔣國建個人在其非法放貸過程中涉及到偷稅漏稅,加上滯納金,總數額數億元,這件事已經引起媒體的關注。

據瞭解,蔣國建目前擔任青島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建盛民間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千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法定代表人,擔任青島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建盛民間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千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股東,擔任青島金星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青島建盛民間資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千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高管。

在此次偷稅漏稅過程中,涉嫌大量的國有資產流失。

一、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土地轉讓中涉嫌偷稅漏稅問題

2010年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取得土地一宗,土地面積12387平方米,土地用途爲其他商服用地、二級房地產開發用地,成交價格2610萬元。此時蔣國建個人及通過控股企業合計持有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40%股份。土地成交以後一直未開工建設,蔣國建通過增資,持有青島富麗灣置業有限公司100%股份。

2018年,青島黃島區政府平臺公司-青島山高置業有限公司收購青島富麗灣100%股權,認繳出資54935.4萬元,土地出讓價格爲4.71億元。此過程土地升值將近20倍,而土地收益盡歸蔣國建所有。

據媒體報道,青島山高置業有限公司由當地的國資青島海洋投資集團(簡稱“青島海投集團”)100%控股,而在此次收購中,青島海投集團收購青島富麗灣全部股權的投資成本高達11.28億元。相關的地塊爲青島藍灣中心項目所在地,位於青島西海岸新區城市陽臺旅遊景區內,原計劃總投資超37億元。按照最初的規劃,本應在2024年6月竣工,並建成高達208米的青島西海岸第一高樓。但如今,已成爲當地遺留多年的爛尾項目,被綠色圍擋圍成了一個圈,外部已看不到任何項目信息。從門縫間向內望去,雜亂的土地中央僅有一個蓄有積水的大坑。在美麗的青島西海岸,猶如一塊巨大的城市傷疤。

項目爛尾主要是因爲曾有違規拿地辦證等事項,值得注意的是,違規拿地辦證事項發生在國資收購之前,也就是由於蔣國建的違規拿地辦證,成爲項目爛尾的直接原因。目前,因被質疑涉嫌導致國有資產鉅額流失,這筆交易已被有關方面舉報至當地國資管理部門,並引起多家媒體報道轉載。

青島海投集團當時回覆稱,藍灣中心項目目前存在兩大問題。其一,列入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因藍灣中心項目部分地塊未於2005年辦理海域使用權(海域證),且未在辦理土地證前辦理海域使用權轉土地使用權手續,並於2012年直接頒發土地權屬證書,存在前置手續不合規問題,導致藍灣中心項目地塊在自然資源部圖斑系統內依然認定爲海域,藍灣中心項目已被國家自然資源部認定爲圍填海項目,列入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

其二,項目無法繼續辦理手續問題。因項目前置手續不合規和被列入圍填海項目清單,且藍灣中心項目爲房地產開發項目,2021年11月2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下發的《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圍填海項目處置有關事宜的函》(自然資辦函【2021】1958號)中,明確藍灣中心項目屬於第二類情形“房地產和低水平重複建設旅遊休閒娛樂項目”,被列入不得繼續填海清單。

此外,2021年12月2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再次下發《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明確新修測海岸線與原有海岸線之間區域管控要求的函》(自然資辦函【2021】2401號),明確對“已批未填”區域,要嚴格執行國發24號文和《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已批准但尚未完成圍填海項目處置有關事宜的函》要求,導致藍灣中心項目無法繼續辦理各類手續且不得進行開發建設活動。

二、蔣國建偷稅漏稅的違法詳情

據媒體報道(見附圖),此涉案項目在長達8年的時間內未曾動工,也未有任何增值的情況下,蔣國建控制的青島富麗灣公司完成了高溢價土地轉讓和數十倍的增值,涉及到重大的國有資產流失問題。

另外,在此次土地轉讓事件中,蔣國建還涉及到其它多種違法行爲。首先,其利用公司註冊資金認繳制政策,虛增註冊資金認繳5個多億;其次,其通過股權轉讓變相買賣土地,土地買入價2600萬元,以接近20倍利潤賣出套現,明則股權轉讓,實則土地買賣;再次,其違規改變土地使用性質,但是無人敢追究。另外,媒體報道(見附圖),因涉及違規拿地辦證,導致項目爛尾,目前已被列入圍填海歷史遺留問題清單。

而且,在此次違規土地轉讓事件中,蔣國建或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行爲。

那這次違規土地出讓過程中都有哪些偷稅漏稅行爲呢?

首先,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股權轉讓所得個人所得稅管理辦法(試行)》第四條的規定,個人轉讓股權,以股權轉讓收入減除股權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爲應納稅所得額,按“財產轉讓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並未查到蔣國建按照規定足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其次,國家稅務總局發佈的《關於以股權轉讓名義轉讓房地產行爲徵收土地增值稅問題的批覆》(國稅函[2000]687號文)明確規定:“鑑於深圳市能源集團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共同轉讓深圳能源(欽州)實業有限公司100%的股權,且這些以股權形式表現的資產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地上建築物及附着物,經研究,對此應按土地增值稅的規定徵稅。”本次股權交易過程中青島黃島區政府平臺公司-青島山高置業有限公司收購了青島富麗灣100%股權,股權形式表現的資產主要是土地,應按照該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但是本次交易過程中並未查到繳納土地增值稅。

再次,本次股權轉讓交易涉及的土地流轉稅、股權轉讓稅、企業所得稅均未按照稅法規定嚴格繳納。

那麼此次偷稅漏稅金額是多少呢?當前青島市施行的是累進稅制,如果有1億元利潤,那麼需要繳納4000萬到5000萬稅費,如果偷稅漏稅,將按照偷稅漏稅額度的1倍繳納罰款,加上滯納金和罰金,這樣如果是1億元利潤,僅僅司法方面就需要執行7000萬到8000萬元的稅收。此次4.71億元的土地轉讓價格,產生4.449億元的囤地捂盤所得利潤,當前青島土地增值稅爲65%,那麼就需要將近3億元的土地增值稅,再加上個人所得稅及罰款,這已經構成巨大額度了。

根據不完全統計,以上偷稅漏稅稅款加上滯納金綜合覈算,已經有數億元。而相關的資金則被蔣國建用於放高利貸,而且其非法放貸行爲也牽涉到偷稅漏稅犯罪。

三、蔣國建違規放高利貸且偷稅漏稅

根據公開資料查詢,自2015年至2020年期間,蔣國建對外放貸金額達到22件,在2018年和2019年兩年合計達到了10起,總體涉案金額高達247765380.4元。這個數據僅僅是判決書中能顯示借款金額的部分,沒有顯示借款金額的案件未統計在上述金額內,而其借款利率均爲24%/年或36%/年,部分案件甚至高達42%/年。以下是相關的一些案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主席令第9號)及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對於利息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稅做了明確的規定,民間借貸利息所得應當徵收個人所得稅,民間借貸利息所得屬於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稅率爲百分之二十。在此過程中,蔣國建從未向借款人開具發票,也從未就收息行爲納稅,存在嚴重的偷稅漏稅行爲,懇請國家稅務總局局長鬍靜林嚴查。

7月8日,金融監管總局召開系統黨紀學習教育警示教育會。會議強調,要進一步嚴明羣衆紀律,牢固樹立以人民爲中心的價值取向,帶着責任和感情做好信訪、消保、普惠金融等工作,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着力解決與人民羣衆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突出問題。要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全面強化“五大監管”,切實做到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而蔣國建的非法金融活動,已經嚴重影響到老百姓的生活和生命安全。

蔣國建非法放貸獲取大額斷頭息、高額利息,各項收入均未查到繳納個稅信息,卻有通過地下錢莊洗到國外給家人賬戶中的嫌疑,懇請相關部門調查,如屬實,也能夠給國家挽回一部分重大損失。青島華遠通商貿有限公司在此實名舉報蔣國建,希望國家稅務總局儘快查清相關問題。

對於蔣國建如此嚴重的涉嫌偷稅漏稅和非法放貸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當地的經濟發展,破壞了營商環境,青島華遠通商貿有限公司實名舉報蔣國建,也是希望能夠阻止蔣國涉嫌的建偷稅漏稅的違法犯罪活動,避免給國家造成更大的損失,再次懇請國家稅務總局嚴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