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上火線回應爭議 俞大㵢認搭公務車賞櫻、絕沒花800萬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俞大㵢。華盛頓記者張文馨/攝影
中華民國駐美代表俞大㵢遭控濫用公務資源享受奢華駐外待遇,他25日親上火線迴應,認了搭公務車和家人賞櫻,強調修繕官舍添置傢俱是國家門面,絕無趁機覈銷私人日常耗品;「絕對沒有800萬」,這是惡意不實的指控,他必須站出來捍衛針對他們夫婦的人格操守污衊,希望國內清楚調查還人清白。
鏡週刊報導,俞大㵢以公務之名購買高單價品、官邸所有開銷均報公帳,還要公務車載着全家人賞櫻購物;最新爆料驚動府院,賴清德總統指示行政院及外交部瞭解實情,並依照相關規定處理;俞大㵢25日舉行記者會,說明種種被爆料的爭議。
俞大㵢說,「針對我和我太太個人和人格操守的污衊,我是沒辦法接受,必須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清譽。」他說,報導用一紙文件來影射很浮誇的數據,例如半年官邸支出800萬元,根本是天文數字,沒有這回事。
俞大㵢表示,官邸有兩次接待賓客的紀錄,他認爲他作爲新大使,有需要把身爲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的官邸做適當調整,這是工作上的考量,不是個人奢華用度。
俞大㵢說,自己用的是打折毛巾,換掉用了20多年的牀和沙發,是官邸同款同牌的牀換新,沙發的確是法國品牌rochebobois,但價錢沒這麼高;他說,邀請官員到家裡坐,總不能讓訪賓使用組裝的、或中國大陸製造的或簡陋的傢俱。
俞大㵢表示,「我要強調什麼自肥貪污是沒有這回事的,因爲這個東西就是買什麼,我也沒有經手。」當媒體反問官邸半年內的花費數字,俞大㵢沒有迴應。
俞大㵢表示,他向臺北建議以兩輛可汰換的公務車,申購一輛大型休旅車Cadillac座車;因爲在美國多數的政要首長,都是以大型休旅車代步,「我中華民國政府官員、代表、首長爲什麼不能跟這些人一樣,進出用這些車子呢?」他說,若可以的話, 會繼續爭取採購。
這次爆料有不少針對俞大㵢家人的爭議,指他妻兒違規使用公務資源,還對代表處員工頤指氣使。
俞大㵢認了曾以放在官邸的備用公務車出門採購,「是有用過幾次」;也承認搭公務車看櫻花,「就在市區,但是就載了一程。」
他說,館長對公務車的使用有裁量權,要怎麼做基本上由館長決定,至於是否適當,他虛心接受,也願精進。
至於各種針對俞大㵢妻子羅美珍的行事風格指控,俞大㵢說,他和他太太在他超過35年的外交工作,是什麼樣的爲人處世可受公評;說羅需要駐美處員工陪同購物,是官邸需要,說羅到代表處要秘書迎接,是有門禁問題,他們夫婦從未喝斥或嚴厲辱罵駐美處員工,這都是子虛烏有的控訴。
俞大㵢表示,非常認同行政院以高規格處理此事,非常期待相關單位能清楚調查,還人清白;他說,爆料來自代表處內部,駐美處有人扯後腿,讓外交同仁的努力被幹擾或失焦。
俞大㵢說,他已向外交部說明,也與外交部長林佳龍口頭討論過此事,公款運用都是依照規定;問到最新爭議是否影響在這裡的工作,他說,要去問臺北。
・俞大㵢記者會節錄內容,包含迴應週刊指控,及答覆媒體詢問。
針對鏡週刊昨天的大篇幅報導,首先感謝很多友人、國人還有長官的關心,對於各界批評,我也虛心領教,針對爆料的報導,外交部已經做了相關說明,也有聲明。
我今天在這主要是因爲,外交部說明我的辦公室公款使用情形,說一切按規定辦理。但是外交部沒有辦法說明的是,針對我和我太太個人和人格操守的污衊,我是沒辦法接受,必須站出來捍衛自己的清譽。
報導中提供的一些代表處的文件,從那邊引發很多濫用公款自肥貪污,花大錢修繕官舍,買奢華產品,還我有跟我太太用公款去核銷平常日常生活的用品,跟三餐的食物等等,很多就是非常惡意不實的指控。用一個文件來影射一些很浮誇的,像800萬臺幣,這根本是一個天文數字,沒有這回事。
爆料稱,俞大㵢有以下情事,他也一一回應。
A/以公款名義去報銷兩人平常三餐飲食與日常生活品。
俞:確實我來之後有一次。是因爲工作需要,買了一些生活用品給訪賓一行使用;這個平常在外館是很正常的做法,就是提供一些讓他們在地比較方便的一些個人用品;訪賓離開之後,沒有使用過的這些產品,我都請同仁拿去退還店商家。
在家裡、職務宿舍有些需要公用的,比如說衛生紙,平常有公務需求(如工人進來、 司機要用),我到現在來這邊買了一卷六個衛生紙。
我跟我太太用衛生紙是自己買的,就這樣子。我來六個月,我們兩個人難道只用六卷衛生紙嗎,你們自己做評斷。
說我藉由什麼其他人的名義去買法國礦泉水。我到現在大概只喝過Costco買的礦泉水。我敢挑戰,任何人提出我在來到華府之後,有任何買法國礦泉水的單據,絕對沒有這回事。
提到昂貴的法國毛巾,實際上毛巾是我來之前,我12月抵達之前同仁就幫我買好了,而且我要講是百貨公司打三折買的,也是一般你們去百貨公司就買到的東西。我們後來有添購,也是同款、就一般的。
B/花大錢去修繕職務宿舍(指代表官邸)。
俞:在華府,雙橡園和職務宿舍都能接待訪客,兩者功能不同,雙橡園就是一般宴客或酒會場所;有時候需要接待一些不方便在雙橡園或其他地方的會務或餐敘,就會在職務宿舍辦理。那當然我到之後,事實上已經有兩次的接待訪賓的紀錄了。
當然我是剛到,所以我認爲有需要把身爲中華民國政府代表的官邸做適當的調整,讓訪賓來的時候,有應該有的格調裝飾。
我要邀請官員到家裡坐, 總不會用組裝的傢俱讓他坐吧,或者是用中國製的、簡陋的,總要有一點這種格局。所以我的考量是工作上的考量,不是因爲我個人的奢華。
我要強調這個報導裡面提到的這些數字,其實都是很浮誇的。說我買兩個咖啡機,其實有一個咖啡機是雙橡園使用。說一臺要10幾萬臺幣,報導大概把那個牌子最貴的拿來說,這就是俞大㵢買的。
比如說沙發,24年的、用了20年的沙發,那個空間比較大,損壞要換,就換一個比較耐用、不會是中國大陸製造的,也可能還要繼續用20幾年的沙發,還要符合這個空間的沙發組合。
沙發的確是那個牌子,但也不是他們講的那麼誇張。說什麼花了上百萬臺幣。當然,這個沙發本身價錢是貴了一點。
牀,我也是用20幾年前買的牀。我只是把同牌同款的牀,現在換一個新的。什麼買了兩組,一組20幾萬,也是非常誇大。
這些數字都是誇大的數字,800萬根本是不存在的(週刊報導,上任半年,光官邸就花了800萬元)。
C/俞氏夫妻頤指氣使,把代表處同仁當下人看待,叫他們做這個、做那個。
俞:我的職業生涯在外交部,做駐外工作做了超過35年,我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我跟我太太是什麼樣的爲人處事,我想可以公評。大家對我是什麼樣的人應該很清楚,不會因爲我今天派到美國之後,我跟我太太就突然變了一個人,就突然開始變成頤指氣使。
說我太太一定要人家陪同採購。那當然是有發生過。我平常業務是很忙,職務宿舍要做一些購置,我就請我太太就陪着同仁去 ,直接到店裡面去選購。絕對沒有是我太太要由同仁陪着去,採購她個人的東西。這個沒有,絕對沒有。
說我太太到代表處,一定要有人幫她、陪她上電梯,沒有按電梯會在那邊辱罵同仁。這個爆料者,好像他本人就在電梯裡面。但是我太太是因爲,我們要參加公務活動的時候,她到我辦公室,我們一起走。
她來的時候,我們代表處有門禁,她到地下室之後,她沒辦法一個人上去,所以我必須派我的機要秘書到樓下去把她接上來,不然的話她沒辦法上來。說這是耍官威,這也是一個很不平的指責。
還有說,把同仁當下人看待,我想也是可以公評。我們的同仁到職務宿舍,也許因爲公務要做一些修繕,我太太都會提供瓶裝水給他們,甚至到中午時間,我們就自費買披薩或買吃的,我們大家坐下來吃。
我跟我太太從來沒有對我們同仁斥喝或有嚴厲的辱罵。這都是子虛烏有的控訴。我在這邊必須要澄清,我絕對不接受對我個人跟對我太太這種人格上的污衊,必須要在這邊澄清。
D/申請購買要價370萬元的Cadillac座車。
俞:事實上我們有兩臺公務車,一臺已14年、一臺12年,里程數一個12萬公里、一個11萬公里。早就已經超過年限、超過里程數,事實上這兩部車都已經很久沒辦法再開了,就停在雙橡園。
今年到可以換車的時候,我跟國內建議,在這邊,大部分的國會議員、首長或企業領袖,他們都會坐比較大型的休旅車,SUV、Cadillac Escalade或是GMC等等。
我建議,我們要符合當地的這種情況,跟大家融入,人家進出都是這種車子,我們在接待國內的首長,或者是參加重要的會議的時候,我覺得,我們也應該有個類似的禮賓車來載我們的長官,甚至或者是我們參加重要的會議進出的時候,跟大家看起來是一樣的。
我建議把那兩輛已經不能用的車子,換一臺Escalade或其他雷同的休旅車。當然國內說這個車太大,這是一回事。
但是我個人認爲,我還是會跟國內爭取說,我們應該買這種車。因爲在華府,你出去門口看到、或你到國會山莊、或你到重要的場看到,門口停的就是這些車子。我中華民國政府官員、代表、首長爲什麼不能跟這些人一樣,進出用這些車子呢。所以我如果可以的話, 我會繼續跟國內去爭取。
所以是一個國家門面的問題,是國家格局的問題,所以我會繼續。
E/蕭美琴還未到美國運行李回臺前,俞大㵢常在外賓面前抱怨,指蕭的私人物品仍堆在官邸主臥房,害他跟太太只能委屈暫睡客房。
俞:事實上我跟蕭副總統業務聯繫都很暢通。這個是在刻意製造一種假象,說好像我跟國內的長官不和,甚至在私下跟他們抱怨。這是一個很不恰當的一種指控。
F/濫用公務車資源,太太和兒子一起搭乘公務車購物賞櫻。
俞:我在官邸市還有一輛備用車,那輛車有用過幾次去採購,但是這部車基本上都放在家裡備用,是有用過幾次。反而是我週末必須要開出去繞一繞,怕它電池會沒電,但是平常就放在家裡沒有在用。
我們有用公務車去看櫻花,就在市區,但是就載了一程。你沒有坐過公務車,順便把你送回家,比如說嗎。這是公務嗎?我不知道。
如果需要精進,我當然願意虛心接受。但是公務車的使用,在海外、在國外,館長有裁量權。 有些時候你需要怎麼樣,這個基本上是由館長決定。那至於這樣適不適當,我當然虛心接受。
・週刊指控外,俞大㵢聲明要點:
絕對沒有八百萬。我非常認同行政院卓院長他講的,就是說要以高規格來處理這件事情,我非常期待國內的相關的單位能夠清清楚楚調查,把這事情攤開來看,也希望能夠還我跟我太太一個清白。這個東西就是刻意一張紙,然後就無限的去延伸,非常非常非常不可取。
不清楚週刊爆料動機,我們在海外不應該分派系、不應該分黨派,做中華民國的外交,拓展國際空間。這次爆料,不但是對我個人,其實對我們代表處的工作文化、工作有效和同仁士氣是有點傷害。
我們的駐美代表處的同仁們日以繼夜的長時間的在經營臺美關係,在拓展我們在美國堅如磐石的工作,是非常辛苦的。還有這種人在扯後腿,讓我個人非常心痛,而且很心酸,我們同仁的努力被這種事情去幹擾或失焦。
所以這種方式是不可取的。這種爆料方式是不應該發生的。
我擔任公職生涯這麼多年,我覺得,該做的事情就要做,該表達我會表達。我一向都是很積極任事,需要向長官做建議,該做的就做。
我跟國內報告過,也跟林佳龍部長口頭討論過這件事,基本上我們的公款的使用都是按照規定,申請、審覈、同意,單據覈銷。
我要強調什麼自肥貪污是沒有這回事的,因爲這個東西就是買什麼,我也沒有經手。
我要先強調,這些東西買了,不是我走的時候會帶走的,這是中華民國在美國的財產,我走之後下一個人來還會繼續用的,這不是自肥或自我什麼要奢華,買高級奢華產品, 好像是我用公家的錢去買來,然後就中保私囊就把它帶回去,沒有這回事。這是留在職務宿舍的下任也會繼續使用的。
此事是否會影響在這裡的工作,要去問臺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