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維護統計數據真實性
全國人大常委會日前通過關於修改統計法的決定,對建立健全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作出規定,增加了“將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納入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責任範圍”“依法對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行爲追究法律責任”等內容。
統計工作是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要綜合性基礎性工作。統計數據是經濟社會運行結果的綜合反映,是判斷宏觀經濟走勢、重大政策成效和高質量發展進程的客觀基礎,也是制定調控政策和加強宏觀管理的重要依據,事關每一個人的切身利益。從這個意義上說,統計工作不僅僅是一項重要的業務工作,更是一項嚴肅的政治工作。而數據真實準確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線,爲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性,中辦、國辦2018年8月份印發了《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對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作出明確要求;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也明確將統計造假列爲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爲。
儘管數據真實如此重要,對統計造假的懲處力度也越來越大,但統計造假、數據失實的情況仍時有發生,統計數據在一些地方甚至成了“任人打扮的小姑娘”。國家統計局在此前開展的專項統計督察中就發現部分地區“對統計造假問題嚴重性及其背後深層次原因認識不到位”“違規干預統計工作問題仍有發生”“統計數據失實問題仍有發生”。究其原因,首先還是個別官員的政績觀出現了偏差,背離了實事求是作風,法治意識、法紀觀念淡薄,心存僥倖、鋌而走險。同時,一些地方在考覈層面陷入“數字出官、官出數字”的循環怪圈,幹部熱衷於做“數字文章”。此外,也與一些地方統計基礎薄弱、統計調查制度執行不夠嚴格、統計數據質量管控體系不夠嚴密等有一定關係。
統計造假,可能會讓一些人、一些地區暫時從中獲益。但從長遠看,統計數據失實嚴重扭曲經濟社會的真實狀況,會阻礙決策者作出準確的判斷和科學的決策,極有可能導致資源錯配,進而影響社會預期和發展信心,甚至進一步加劇經濟社會的不穩定性。高質量發展需要高質量的統計數據。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避免統計數據失實,需要加快構建系統完整、協同高效、約束有力的統計監督體系,不斷築牢“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堤壩。
形成“不敢假”的強力震懾。既要推進統計執法檢查常態化,確保統計調查業務推進到哪裡,統計執法就跟進到哪裡,強化專項統計督察,及時發現統計造假問題。也要依法依規依紀嚴肅查處各類統計違紀違法行爲,建立統計違紀違法責任倒查機制,及時追究統計違紀違法案件責任人責任,強化違紀違法案件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強大震懾。
完善“不能假”的體制機制。深刻剖析統計造假、數據失真背後的深層次原因,深入調查研究,完善制度建設,扎牢制度籠子。持續深化統計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統計方法,積極健全專業的統計數據質量核查制度,嚴格落實基層統計機構對源頭統計數據的審覈責任,強化統計數據質量全過程管理,不給別有用心之人以可乘之機。
強化“不想假”的思想自覺。統計造假、弄虛作假,本質上是沒有做到實事求是,是黨性不強、作風不實、政績觀不正的表現。要持續加強黨性教育,積極引導各級黨委和政府及有關部門樹立、踐行正確政績觀,讓各級領導幹部充分認識到統計造假的極端危害性和防止統計造假的極端重要性緊迫性,做到講實話、報實情、求實效。加強統計法律法規的普法宣傳,積極創新普法形式,拓寬宣傳渠道,努力營造全社會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圍,推動統計部門和統計工作人員恪守誠實誠信、實事求是的職業道德,堅守統計數據質量生命線,堅決同各種形式的統計造假行爲作鬥爭。
此外,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性,還要全面提升統計工作的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水平,更多地使用大數據、雲計算等現代信息技術,有效利用部門工作記錄、行業平臺數據等,減少對統計數據的人爲干預。(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吳秉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