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新光!臺新掌合併節奏、中信用價格優勢 相互掣肘

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左)與新光金控董事長魏寶生(右)等人昨天一起出席記者會宣佈合併計劃。記者潘俊宏/攝影

雙龍搶珠,中信金(2891)與臺新金(2887)各有優劣勢。據熟悉併購人士分析,臺新金優勢是可決定開股東臨時會決議換股合併的「時間」,掌握合併節奏,這反讓中信金陷入被動;但相對的,中信金優勢是「價格」,成了臺新金合併成敗的關鍵。

金管會揭示,中信金採「公開收購」及臺新金採「換股合併」將適用四大法規,包括「金控法」、「金控投資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合併法」及「企業併購法」。

中信金以非合意公開收購,依「金控投資管理辦法」,中信金需經董事會通過後,向金管會遞件申請次日起15個營業日,金管會未表示反對即視爲同意,可啓動公開收購。

臺新金需依「金控法」26條,臺新金與新光金(2888)雙方董事會通過換股合併,經雙方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再向金管會遞件申請。依規定,董事會決議後,最快45天內可開股東臨時會。

臺新與新光金在22日董事會通過換股合併並宣佈10月9日開股東臨時會提請股東通過,依規定,股臨會召開前30天是股東停止過戶日,9月10就是停過日。

這代表甚麼意義?停過日前,雙方需確認,可參加新光金股東會的股東名單,才能進入股東會行使是否同意換股合併的表決權,此舉將大幅壓縮中信金公開收購的時間。

中信金向金管會申請覈准啓動公開收購,金管會程序要15個營業日,換言之,中信金得趕在9月10日新光金停過戶日前,完成收購,成爲新光金股東投下反對票,這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另一家熟悉併購的法界人士說,這時候,中信金可以做甚麼?中信金只能以「價格」來吸引新光金小股東們,在10月9日股臨會上,投下「反對」與臺新金換股合併案。

依臺新金與新光金換股合併價,是以臺新金0.6股換1股新光金,以臺新金21日收盤價18.8元,收購價僅約11.32元,只要中信金出高於此收購價,即可拉攏新光小股東投反對;一旦股臨會破局,小股東應賣給中信金,中信金贏面大增。

但相對的,一旦10月9日雙方股臨會順利通過換股,中信金出局,但臺新金仍得面臨金管會的終極審查,這添臺新金合併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