嗆吳子嘉「掏空不成抹黑臺開」 四叉貓挨告結果出爐

本名劉宇席的網紅「四叉貓」。(資料照/杜宜諳攝)

臺北地檢署

網紅「四叉貓」(本名劉宇席)去年在臉書上爆料,《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因爲其掏空與吸金臺開公司的手法沒有順利得逞,纔會經常在節目上抹黑臺開公司。吳子嘉憤而提告劉男誹謗,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吳曾與臺開董事邱於芸有糾紛,互相提告,劉男評論並非全然捏造子虛,且臺開公司糾紛,涉及股東權益,屬可受公評事項,劉發文內容尚不構成誹謗罪,31日不起訴劉男。

劉男是於去年10月3日在個人臉書發文,「大家知道爲什麼吳子嘉很愛在節目中抹黑『臺開公司』嗎?因爲之前吳子嘉掏空「臺灣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孫公司)的時候,曾偷偷先把負責人改成自己,然後再低價轉賣給李偉華(民衆黨宜蘭黨部主委),不過經濟部商業司在審查流程的時候有發現這件事,主動發函通知『臺開』(母公司),臺開因此憤而提告吳子嘉,吳子嘉纔會沒事就在節目中抹黑臺開公司。」

劉男還PO文「感謝經濟部商業司的認真監督,讓吳子嘉的吸金掏空手法沒有順利得逞」,並同時發佈一張以「吳子嘉掏空臺開吸金大法」爲題之圖片,吳向北檢控告劉加重誹謗罪。

檢方調查認爲,吳在追加告訴狀中自陳,他曾任臺開副董事長與時任臺開董事長邱於芸,因臺開法人股東鴻生公司變更股東、改派臺開公司董事糾紛,他將臺灣人才公司董事長變更爲自己,並將股分轉賣給李偉華,確屬事實。

檢方認爲,吳與邱於芸因臺開公司衍生相關爭論及訴訟,因涉及臺開及相關企業、衆多股東股東權益,已非個人私德之事,爲可受公評事項,縱使劉男文章內容令吳不快,但仍屬合理評論範疇,且非無端謾罵,不構成加重誹謗罪,因此不起訴劉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