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吻鍾沛君高院判刑11月未給緩刑 朱學恆懺悔:不再上訴

直播主朱學恆酒後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被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朱自稱酒後「斷片」不復記憶,一審認爲朱嚴重侵害鍾女性自主決定權,犯後毫無悔悟,判刑1年2月。朱上訴,臺灣高等法院在言詞辯論終結後仍希望雙方調解,但調解破局,今改判朱11月徒刑、未予緩刑。朱學恆稍早在臉書表示,「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朱學恆2022年8月間,邀約鍾沛君、立委陳菁徽等人在臺北市大安區某餐廳包廂餐敘,晚間9點,陳菁徽和丈夫先離去,包廂內只剩朱學恆、鍾沛君。朱從座位起身走向鍾女,以雙手壓住她肩膀,強押固定於牆壁,使鍾女無法挪動,強行親吻她嘴脣數秒。朱後來回到座位後,又走向鍾女,以一手壓住女方的肩膀,一手摟抱手臂,再度強吻。高院認爲朱犯刑法強制猥褻罪。

高院表示,朱學恆在一審時否認犯罪,但在二審時坦認,並表達和解意願、願意賠償的金額,且自行於網路上張貼公開道歉信,雙方調解雖未能調解成立,但朱「犯罪後態度已有所改變」,因此高院撤銷一審量刑。

高院審酌朱學恆因自身的慾望,竟利用鍾沛君的信任強制猥褻,侵害鍾女的性自主決定權,加上依鍾女所述,足認被害人心理嚴重創傷。朱學恆在一審時不認罪,且可以預見遭性侵害的被害人,如見聞加害者提及自己,會加深心中的傷痛及恐懼,卻於一審審理期間,在公開的談話節目中談論政治話題時提及鍾沛君,全然未對他造成鍾沛君的傷痛有真實歉疚之意,犯後態度難認良好。

不過朱在上訴後認罪,並表示願意和解、賠償,也自行在網路上公開道歉信,高院認爲雖然調解未成立,但他非毫無認錯道歉的誠意,改量處11月徒刑。至於朱想爭取緩刑,高院認爲他雖無前科,但本案朱從未考慮鍾沛君的心理感受,又對涉己的本案於自己所實際經營的公開談話節目中進行評論,因此不給他緩刑。

朱學恆在二審言詞辯論前一天,在臉書發公開道歉文:「本人於民國一百一十一年八月六日晚間六時許,對A女之不法犯行觸犯強制猥褻罪,對A女造成傷害,本人對此深感悔悟,在此公開對當事人致上最深切的歉意。

同時也對後續本人告發自己的行爲及造成媒體新聞事件的發言進一步犯錯,造成A女的接續困擾致歉,本人已知悔悟,將不再對此事件做任何除道歉及認錯之外的發言。

同時也爲此浪費社會及司法資源,做出不好的示範向社會道歉,本人已經明白此舉的錯誤之處並深切反省。」

由於朱學恆選擇的是較少人關注的臉書帳號,鍾沛君即批評朱不該以似是而非的輕描淡寫帶過,朱在大街上犯行、羞辱她,在直播裡面攻擊她,卻選擇在沒什麼人在看的臉書上用代號道歉,她不懂罵人時連名帶姓,道歉時用代號是什麼居心。

今天判決出爐後,朱學恆在上午11時32分在臉書寫下:「本人坦然接受本案判決結果,深自反省懺悔。並不會再上訴消耗司法資源。」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名嘴朱學恆被控強吻臺北市議員鍾沛君案,高院判刑11月未給緩刑。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