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砲通緝犯藏匿新加坡 臺星警合力查緝接押返臺

因涉槍砲案的30歲劉權儀於去年中潛逃至新加坡遭通緝,經法院發函註銷其護照後,由星國警方依違反移民法將劉嫌驅逐出境,刑事局配合於今天在星國機場將他接押返臺歸案。

警政署刑事局今天舉行記者會,偵查第一大隊副大隊長李建翰表示,新北市警方去年1月在汐止區查獲劉男持有非制式手槍和子彈;同年4月劉男又涉誘騙債務人至桃園市一間超商內,限制被害人行動自由且要求其駕車返家取款,並出示子彈及彈匣威脅配合,被害人趁隙報警後才倖免於難。

由於劉男犯案後於去年6月搭機逃亡至新加坡躲藏,遭新北地院及士林地院發佈槍砲通緝。

刑事局國際科第二隊長蘇立琮說明,透過臺星雙方合作,經士林地院發函外交部協助註銷劉男護照,其因簽證失效、逾期而違反相關移民法規,遭星國警方依此予以驅逐出境。

刑事局出動8警配合在星國機場將劉男接押到案,一行人搭機於今早近7時抵達桃園機場,隨即解送士林地院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