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鹼澆妻頭毀容還「關水龍頭」 軍情局士官長遭求重刑

陳妻遭潑鹼後逃到一樓求救。(圖/記者楊佩琪翻攝)

記者張曼蘋/臺北報導

軍情局31歲朱姓士官長今年7月間因不滿陳姓妻子鬧離婚,竟在兩人爭吵後將氫氧化鈉加水融成2桶強鹼水,朝陳妻頭部澆淋,隨後更雙手掐住脖子,直到對方求饒才放手,並連夜騎車逃往宜蘭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爲朱男案發時思慮清晰、手段殘忍,偵訊時更辯稱「忘記那是強鹼」,態度非良好,今依重傷罪起訴,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起訴指出,朱姓士官長今年7月1日收到妻子傳LINE表明想要離婚分居,竟心生不滿,同天下午前往五金行購買臺幣400元的氫氧化鈉及綠色噴漆,先到妻子擺放夜市攤車處將其噴漆泄憤後,再回到租屋處,將一大袋氫氧化鈉加水融成2桶強鹼水,並將屋內水源關閉,等到晚間妻子回家,便將強鹼水從妻子頭部澆淋,再雙手掐住頸部,直到對方不斷求饒才離去。

陳姓妻子起身後,打算先用水沖洗灼傷皮膚,但水龍頭的水都遭朱男關閉,陳妻只好忍痛憑着模糊視力意志力,搭電梯到一樓求助保全,緊急送醫後,陳妻全身受有2至3度化學藥劑灼傷,面積達20%至30%,且雙眼也遭灼傷。

朱男落網後供稱,當時因爲妻子提離婚纔會不爽,至於氫氧化鈉部分,因爲先前曾多次買來疏通阻塞水管,知道其具有高腐蝕性,「只是當下太生氣忘記那是強鹼」。陳姓保全則證稱,當晚朱男先離去,且神色自若就像平常一樣,也並沒有任何求救或要求幫助遭灼傷妻子的反應,直到後來陳妻出電梯,臉有灼傷脫皮頭髮脫落在地,不斷哀嚎「很痛」,他才發現事情嚴重。

士林地檢署認爲,被告案發時思慮清晰、情緒冷靜,且早就預謀要傷害被害人,顯見法治觀念淡薄,其手段殘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且讓被害人身心靈受創,嚴重影響未來生活,再加上被告犯後矢口否認犯行飾詞掩飾犯行,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示懲儆。

▼朱姓士官長強鹼潑漆,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圖/記者楊佩琪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