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黃燈追撞10個月達720件 警籲:遵守2原則保平安
臺中市警二分局自創「交通安全小教室」教導駕駛人看到黃燈,未超過停止線應先減速停在停止線後方、若已超過停止線,應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路口。(臺中市警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臺中市警二分局自創「交通安全小教室」教導駕駛人看到黃燈,未超過停止線應先減速停在停止線後方、若已超過停止線,應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路口。(臺中市警二分局提供/馮惠宜臺中傳真)
看到「黃燈」亮起該怎麼走呢?臺中市警二分局統計,臺中北區駕駛搶黃燈常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導致多起同向追撞事故,今年迄今已720件。該分局自創「交通安全小教室」教導駕駛人看到黃燈,未超過停止線應先減速停在停止線後方、若已超過停止線,應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路口。
臺中警二分局分局長周俊銘指出,「綠燈行,紅燈停」是駕駛人最基本認識路權畫分,但介於綠燈與紅燈之間的「黃燈」該怎麼走呢?不少駕駛人到現在還是充滿疑問,因此。特別在「交通安全小教室」,以「不搶黃燈,最安全」爲主題,拍攝並製作交通安全宣導小短片,未料影片一貼出就吸引許多網友點閱。
周俊銘說,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206條第4款規定,「圓形黃燈」用以警告車輛駕駛人及行人,表示紅色燈號即將顯示,屆時將失去通行路權。由此可知黃燈的用途,是用來警告駕駛人及用路人即將失去通行路權。不過很多人卻把黃燈號誌,當作最後衝刺的燈號,俗稱「搶黃燈」。
臺中警二分局也發現,駕駛人常常因爲搶黃燈,造成後方車輛反應不及,導致多起同向追撞事故,統計今年迄今已累計720件追撞事故。搶一時之快,卻可能造成嚴重擦撞車禍,得不償失。甚至有些車輛是遠遠看到黃燈,就開始加速,到真正到過紅綠燈十字路口停止線時,可能已經轉爲紅燈而吃上罰單。
而最正確的作法就是,駕駛人看到黃燈時,若還沒超過停止線,就應該先減速,並在停止線後方停下;倘若黃燈亮起已超過停止線,則應注意注意左右來車,快速通過路口。周俊銘說,「黃燈亮起」當下,雖然擁有一個行將消逝的路權,但應比綠燈通行時更需要來得小心謹慎注意車前狀況,並且隨時做好應變煞停或閃避措施,方能避免應變不及而致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