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民宿管理 交通部修法「客房配置圖示」供旅客查看
▲交通部修法,民宿客房配置需圖示並放置門廳易見處供旅客參考。(示意資料圖/記者蔡玟君攝)
記者李姿慧/臺北報導
全臺有將近1.2萬間合法民宿,爲加強輔導和管理,交通部預告修正《民宿管理辦法》,規定修正一人僅得申請一家民宿爲原則,另也新增規定,要求客房配置圖須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以圖示方式提供旅客參考。
根據觀光署統計,截至今年6月底,目前全臺有1萬1868家民宿,房間數高達5萬0667間,其中以宜蘭縣最多,民宿高達2059家,房間數爲7680間;其次是花蓮縣,也有1781家,房間數有7297間。
排行第三的縣市則是臺東縣,民宿有1527家,房間數有6718間;第4名的縣市則是澎湖縣,有1289家民宿,房間數6148間;第5名爲屏東縣,有1237家民宿,房間數達5774間。
▲全臺民宿最多前5名縣市排行。(圖/ETtoday整理)
有鑑於迄今全臺已有超過萬家民宿完成合法登記,民宿輔導與管理仍有加強之空間,交通部預告修正《民宿管理辦法》,爲符合民宿管理辦法立法意旨及地方主管機關行政管理明確性,修法規定一人僅得申請一家民宿爲原則。
交通部表示,民宿是由建築物實際使用人以「家庭副業」方式自行經營,其立法精神爲自然人以其所居住宅之空餘空間提供旅客住宿,且一自然人僅得經營一家民宿,爲符合其立法精神,因此修法明定更爲明確。
不過該規定已有但書,考量金門國家公園內閩南式傳統建築或洋樓,具歷史意義與特色,由該管理處整修後,得以委託經營方式申請民宿。另金門國家公園內閩南式傳統建築多僅2間至4間客房數,爲利於活化利用,採委託經營方式申請民宿,考量受託人經營意願,放寬一人僅得經營一家限制,惟同一人之經營客房總數仍不得逾15間房。
此外,《民宿管理辦法》草案也規定,客房配置圖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交通部表示,爲使旅客知悉民宿之客房設置情形,確保入住符合相關規定之合法客房,增列客房配置圖亦須置於門廳明顯易見處,民宿經營者須將地方主管機關覈准之客房情形,以圖示表示,提供旅客參考。
該辦法自7月18日起預告60天,蒐集各界意見納入修法參考,若無異議,將可進入法制作業,若修法順利,推估最快可望今年下半年或年底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