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縱貫線聞人「黑松」 當鄉長 收烏魚胗喬人事下場超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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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當地聞人「黑松」蔡永常,2016年擔任口湖鄉長期間收了請託人的烏魚胗20斤,錄用林姓人士成爲該鄉正式清潔隊員,臺南高分院斥責蔡男因貪念收受烏魚胗,而籤核同意任用林男,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將蔡男判刑7年6月,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本案因口湖鄉公所徵選清潔隊員,僅有林姓男子1人報名,並即將於2016年1月14日面試,爲了要有十足的把握,林男的父親得知鄉長蔡永常喜好食用珍貴的烏魚胗,於是買了烏魚胗20斤(市值約1萬元)後, 再由友人陪同前往蔡永常住處。

林父將該批烏魚胗贈送給蔡永常,希望蔡永常裁示錄用兒子成爲鄉公所的清潔隊員,而蔡永常明知對方的想法,也知道自己有權決定是否錄用林男,仍予以收受該烏魚胗,並在清潔隊員之錄用簽呈上批示錄用林男,口湖鄉公所因而發函通知林男報到。

蔡永常在法院審理期間,均否認犯行,一審雲林地方法院只認定蔡永常收受烏魚胗,判刑5年,二審臺南高分院另認定他還收了林父40萬元,改判刑7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上訴後,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