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莊設局押人凌虐 警深入追查一網打盡

嫌犯恐嚇被害人挖洞自埋。(翻拍影片)

楊姓男子今年4月間趁吳男急需用錢出借3萬元,但因利息過高,2周後吳男無力償還,楊夥同另外2人將吳押上陽明山,強逼吃檳榔、芥末,還拿出鐵鏟要他挖洞自埋,恐嚇若不還錢下場更嚴重,士林地檢署偵結,依重利罪、妨害自由等罪起訴楊等3人。

吳姓男子今年4月8日,因缺錢找上某網路借貸公司,楊告知借款3萬,先扣除第一期利息,交給吳2萬5000元,並要求吳開立6萬元的本票,年利率超過百分之1000,吳男隔了2周就無法償還,楊以另外一家公司名義,佯稱可以再放款給吳,騙他出來見面。

楊男與吳約在信義區吳興街見面,找來蔡男開車以及王男助陣,3人看到吳男時即押上開往陽明山第二停車場,一下車將吳就拉進樹林裡面,強逼一次咀嚼整包檳榔,再吃下芥末醬,還拿出鐵鏟,要求吳男自掘墳墓,藉以逼迫還錢。

吳男脫困後報案,但楊等人否認逼吞芥末,而是請他吃檳榔,挖洞幾下後,楊就放棄了,並沒有妨害自由等犯行,檢察官認爲3人涉犯重利、妨害自由以及強制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