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銀行經理勾結房仲詐貸又炒房 檢方偵結起訴

臺北地檢署。本報資料照片

前匯豐銀行房貸部經理楊秉錡在2014年間,與某地產公司溫姓負責人等人,利用人頭戶以不實買賣契約等資料詐貸同時炒房,楊從中收取手續費,臺北地檢署12日依違反《銀行法》背信以及詐欺等罪,起訴楊和涉案房仲等5人。

據瞭解,楊男把房仲提供的人頭所得稅申報資料修改完成了5筆詐貸,金額上億元,後來因房仲繳不出房貸,銀行重新審視核貸過程,才發現所得資料有假,檢方偵結後,將楊秉錡等人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