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居住正義與三組總統候選人房市政策
首先,本人所認爲的「居住正義」應是讓每人都”住得起”。因先天條件不一,後天機運不同,收入隨着產業別有所差異,無法人人一步到位買得起房。這也牽涉到自我價值觀。「居住正義」應是讓每人都住得起,居者有其屋,而有目標者,再擁有不動產權。
所以興建社會住宅很重要。隨着高房價延伸而來的高租金,加上物價通膨、薪水不漲,想拚搏的年輕人看不到希望,奮鬥有何意義?社會住宅以優惠價承租給有需要的人,短期租金讓年輕人更有動力儲蓄,也杜絕想不勞而獲租一輩子的投機份子。柯辦提到輪候制,定期更新名單優先承租房子具有公平性,賴團隊提到把房東納入,轉成公益出租人,讓一般租客能被補助;侯辦提擴大徵收閒置校舍等,皆立意良善。目的是衝高社會住宅量,達到以量抑價效果,讓全臺高房租現象減緩,讓外地打拼的青壯年看到成家的動力。
居住正義另一政策是目前通過的囤房稅2.0,採全國歸戶制。這點本人是贊成的。歐美國家高所得課徵高稅額,促進社會福利是國家發展之必然。只是針對建築業者持有餘屋2年後課徵高達4.8%囤房稅相對不合理。回顧疫情、08年金融危機、甚至是921大地震,未來若不可抗因素而導致銷售期過長,卻要面對課重稅之懲罰並不公平。加上目前房價偏高,銷售期皆拉長1年以上,如超過2年即課重稅逼迫建商降價促銷,建商預期心理恐變相加價,並轉嫁到消費者身上。加上建材價格隨景氣波動,先建後售建案將會越來越多,如完工後再開始銷售,卻要在兩年後被課重稅,有違常理。個人淺見應以5年爲適。如銷售期超過5年以上代表產品市場並不接納,自然會被淘汰。
最後關於青年購屋優惠政策,提到1500萬全額貸。前5年寬限,5年一過房貸月繳差距過大恐無力負荷….是否會造成斷頭戶,或變相成投機賺錢工具?1500萬勢必會將全臺首購建案定錨此基準線,而變相加大中南部購屋族負擔。且以臺灣民衆月薪中位數4.2萬來看,在寬限期後房貸加利息是不小的壓力。當年輕人無力償還信用破產,未來不管求職還是創業都將不利於職涯發展。
本人認爲,做「合理的事」是很重要的社會認知。對於房市政策不應畫大餅,而是要規劃腳踏實地的政策讓肯打拼的人,看到希望和目標實現的那一天!居住政策牽涉面廣且複雜,舉凡稅制改革、檢討公有地標售、地方政府不應賣地增加稅收卻加大土地價格飆漲等….甚至是未來面對的長照-以房養老擴大社會福利等議題…..。期待三組候選人皆能從長計議,共創國家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