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及罰款3579萬元!建設公司負責人擺爛 被送看守所管收

▲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將李男移送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裁定準予管收後依法移送。(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一家建設公司滯欠2020至2022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2021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罰鍰、2023年度勞工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費用,以及2023年全民健康保險費,欠款合計高達3579萬餘元,他耍賴拒繳,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收案後,聲請將公司的李姓實際負責人聲請管收穫準。

行政執行官林家禾指出,義務人公司負責人雖名義登記爲廖男,但李男與蔡姓妻子纔是實際負責人,該公司於2021-2022年之營業收入合計高達3億6千多萬元,應可繳清本案欠款。義務人公司於2022-2023年間由公司帳戶提領或匯款給第三人金額達1004萬元。案經相關單位移送行政執行署臺南分署強制執行,執行官訊問資金流向證明,李男雖推說是幫地主清償債務、給付費用,卻無法提出佐證相關資料。而該公司2022-2023年間還開立支票讓第三人提示兌付,金額達1165餘萬元,執行官訊問時李男支票存款流向,李男又推說不清楚。

臺南分署於8月20日上午將李男通知到場,行政執行官訊問後,認定李男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或處分之情事」等管收事由,當場留置李男,並將李男移送臺南地院聲請管收,法官於當日下午5時40分許裁定準予管收,隨即解送看守所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