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找人幫討2000萬本票 務農男「一年不敢回家」清7次潑漆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雲林賴姓男子陳姓女子離婚後,對方委託廖姓男子等多人來追討2000萬元的本票,不僅威脅「你沒有要處理,那大家看着辦」,還到住處潑漆,讓他嚇到一年不敢回家,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不過,雲林地院法官考量陳女只是一時失慮,纔會「請鬼拿藥單」,最後判她應賠償1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

廖男找人到賴男家潑漆。(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與本案無關,下同)

賴男在判決書中主張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兩人就有債務糾紛,離婚後,前妻將他簽發的2000萬元本票委託給廖男等人處理,去年3月對方就跑來嗆聲,「如果有誠意還錢,住在這裡纔會平安,否則要叫小弟家中居住」,過沒幾天又有人開車來堵住去路,要求再籤本票,甚至接到恐嚇電話內容包含「你現在不是在種菜?」、「你沒有要處理,那大家看着辦」、「你就好好做事」等等。

賴男接着說,同年4月間廖男帶人來他家潑漆,4個月後又收到恐嚇信件,嚇得根本不敢繼續住,只好暫時搬出去並另行租屋整整一年都不敢回家,當然也就無法從事農作及販賣農作物,還要請人來清除油漆,前後加一加共花了7次才清乾淨,精神方面痛苦不堪,因此決定提告求償300萬元。

▲賴男嚇到不敢回家種菜,經濟收入受到影響

對此,陳女辯稱沒有犯罪,也沒有說過上述這些話。然而,刑事方面她在今年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雲林地院法官依職權調閱資料,發現判決記載她的自白、廖男等人的供述刑案現場照片、恐嚇信以及手機通話譯文鐵證,可見賴男的主張應爲真實。

法官認爲,上述討債手段確實惡劣,但陳女是因爲一時失慮,纔會找上廖男一行人「請鬼拿藥單」,結果衍生出更多風波,連自己也涉入刑事程序、受到刑罰,付出相當代價,考量到她的參與程度低,並非惡性重大,最後裁定應賠償12萬元較爲適當,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