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找回失去的八年 要人妻生個寶寶「當孩子的媽」

前男友找回失去的八年,要人妻「當我孩子的媽」生個寶寶(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彰化小偉(化名)與小莉(化名)結婚後,小偉發現小莉與前男友阿勇(化名)仍有互動,且有一同出遊的情況,更發現阿勇慫恿小莉離婚,嚴重破壞了小偉的婚姻和家庭,並侵害其配偶權,造成小偉極大的精神痛苦,請求阿勇、小莉各賠償80萬元、50萬元精神慰撫金。法院認小偉請求阿勇之精神慰撫金以50萬元,小莉4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

小偉揭露了妻子小莉與前男友阿勇的婚外情,要求精神慰撫金賠償。某日小偉發現小莉與阿勇發展出超越一般朋友的親密關係,甚至涉及性行爲。阿勇明知小莉已婚,仍主動要求小莉與小偉離婚,嚴重破壞了原告的婚姻和家庭,並侵害其配偶權,造成原告極大的精神痛苦。

小偉提供了多項證據,包括小莉與阿勇的LINE對話紀錄和照片,證明二人的不正當行爲。對話內容中,小莉多次表達對阿勇的感情「我們可以互相解鎖」、「可以找回失去的八年」,「他也不斷逼問我是不是有跟你發生關係,要我發誓」,阿勇問:「所以?」,小莉答:「我剛開始打死不承認…」,阿勇問:「所以你承認了?」,小莉:「沒承認,但我最後都不敢說話,我不敢發誓」;而阿勇亦要求小莉與小偉斷絕婚姻關係,計劃共同未來「請當我孩子的媽」,並要求小莉幫他生一個寶寶。此外,阿勇還提醒小莉在回答問題時要謹慎,避免暴露他們的關係。

法院審理後認爲,小莉與阿勇的行爲超出正常社交範圍,構成對小偉配偶權的侵害。考慮到案件的實際情況、小偉所受的精神痛苦程度以及雙方的經濟狀況,法院最終裁定阿勇需賠償50萬元,而小莉需賠償4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