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盜臉書曝她口愛片「你同意拍的」 勒索2萬下場曝

臺北一名男子不滿遭女友提分手,以散佈私密片爲由勒索2萬未得逞,接着又盜用對方臉書,將女方口交影片曝光在女方個人頁面。(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一名男子不滿遭女友提分手,以散佈私密片爲由勒索2萬未得逞,接着又盜用對方臉書,傳訊息給對方另一個帳號說「我會用這隻帳號把影片傳給所有人」、「要死一起死X的」,接着就將女方口交影片曝光在女方個人頁面,男子挨告後以33萬達成和解,二審判3年緩刑。

判決書指出,男子不滿女方提分手,前年2月11日傳訊息邀求對方還交往時花的2萬元,說「你愛出名別怪我」、「照片影片都是你同意拍的,如果要刪掉,請你說服我,或是你來跟我買」威脅散步私密影片,後來是女方父親阻止才未付款;男子同一天又擅自登入對方的臉書頁面傳訊息。

男子以女方名義傳送「我會用這隻帳號把影片傳給所有人」、「要死一起死馬的」、「我最後一次跟你說一句對不起,也說一句我愛你」等內容,給女方另一個帳號,再將2人交往時女方爲其口交的影片發佈在女方臉書,並設定公開,藉以貶損對方名譽。

一審法官認爲男子以外流不雅片爲由,恫索女方交往期間的共同花費,再擅自登入臉書帳號上傳猥褻片,依恐嚇取財未遂罪處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犯無故輸入他人帳號密碼而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處刑7月。二審考量男子以15萬元和解,餘款18萬元分2期給付,改判諭知緩刑3年,命其接受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