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年薪Google工程師養小三「給妻2萬生活費」 私生子成通姦鐵證

▲GOOGLE工程師遭控包養小三,讓她懷孕生子,法官判他和小三要連帶賠償正宮百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Google工程師年薪超過1000萬,他的妻子去年指控,工程師將給她的生活費從5萬減爲2萬,卻開BMW和小三出遊、吃香喝辣,甚至同居,小三還懷了他的小孩,提告向兩人求償百萬。一審因證據不足,桃園地院判正宮敗訴,後來人夫和小三的孩子出生,正宮又提出上訴,兩人才坦承發生性行爲並生子,臺灣高等法院審理後,判兩人要賠正宮1百萬元。

正宮指控,她和丈夫在一起25年,育有1子1女,丈夫卻不顧她辛勞持家,在外包養小三同居,讓小三懷有身孕,又開着婚後買的BMW和小三出遊、吃好用好,卻在她外出上班後,把給她的生活費從5萬減爲2萬。此外,小三更不時使用丈夫的手機,僞裝成丈夫和她聊天,內容極盡尖酸刻薄,讓她飽受煎熬,夜夜失眠,認爲丈夫拋棄糟糠妻,根本和殺人兇手沒兩樣,要對丈夫和小三求償100萬。

全案審理時,人夫和小三否認正宮指控,表示人夫已善盡照顧家庭子女的責任。一審法官認爲,正宮並未對自己的指控提出足夠證據,判兩人免賠。

而後小三生下女兒,正宮又上訴,人夫和小三才坦承確實有發生性行爲並生下小孩,但仍否認同居。法官推算小三受胎期間時,小三和人夫確實爲男女朋友且同居,人夫還將正宮住處的鑰匙交由小三自由出入,已侵害配偶權,審酌正宮爲國中代課老師,財產總額約1千萬,小三從事服務業,年收約32萬,人夫在GOOGLE上班年收超過1000萬,判兩人要連帶賠償正宮10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