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聯貸利率1.7% 變地板價
10年期臺灣公債殖利率升破1.7%對放款市場影響
10年期公債殖利率升破1.7%,不但顯示市場資金趨於緊縮,更讓聯貸利率1.7%從天花板價變成地板價,金融圈人士更預期,倘若10年期這種中長天期的殖利率繼續往上,屆時企金聯貸放款利率勢將直接漲破2%。
行庫主管表示,日前10年期公債利率超過1.7%,成爲各大行庫授信部門熱烈討論的話題,尤其是攸關對於正在洽談中包括聯貸或自貸等各類型放款業務的新訂價。
金融圈人士觀察,該現象已經牽動放款市場產生更大的利率變化:「尤其是聯貸市場」,過去由於銀行資金浮濫,使得主管機關要求的「聯貸利率不得低於1.7%」,實際上是「天花板價」,因爲市場上約當三分之二的聯貸案,都是用1.7%定價。
但現在情況已經大不相同,行庫主管指出,過去有價格僵固性的大型企業聯貸案,現在不少價格已經拉高至超過1.7%的水準,尤其是10年期公債殖利率已升破1.7%,可說是非常具有指標意義的關卡,未來會有更多的大型企業集團聯貸利率突破1.7%。
大型行庫主管進而分析,企業集團從公債殖利率的變化,也可感受到企業若是自行在市場發債,成本一定比以前高出許多,連風險評級爲零的公債殖利率都這樣,倘若企業自己出來發公司債,利率水準絕對高於1.7%以上的水準,於是很多企業集團的聯貸利率現在其實都已在2%上下,讓聯貸利率1.7%成爲真正的「地板價」。
行庫主管指出,另一個推升聯貸利率走高的原因,在於年底將至,銀行必須維持資本適足率,在風險性資產的擴張也將受限,因此實際上已產生銀行資金收緊現象。
舉例來說,過去銀行爭取聯貸案參貸額度,今年上半年以前都會先提出包下15%或20%額度的要求,但現在則考量資金收緊可用額度有限的問題,因此對承作額度大舉限縮,每案的承作額度僅提出約10%的要求,承作授信案在額度拿捏上和過去可說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