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遲不改隨油徵收?遊淑慧轟:民衆期待不屑一顧
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採隨車徵收而非隨油徵收,被質疑違反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示意圖/本報資料照片)
現行汽車燃料使用費採隨車徵收,依照汽缸排氣量預估固定金額,而非依照實際燃料使用多寡進行徵收,綠委高嘉瑜認爲這違反使用者付費及公平原則。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提到過去垃圾費隨水徵收改爲隨袋徵收,成功達到垃圾減量了。她贊同汽車燃料費應從隨車徵收改爲隨油徵收,但交通部一再拒絕修法,只爲了政府徵收方便,不顧進步公平原則。直批民進黨只會搞中介法,民衆期待又符合公平的法案卻不屑一顧。
遊淑慧今(25日)在臉書發文提到,按照公路法,汽車燃料費的徵收是爲了車輛使用道路所衍生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簡言之,就是「道路使用費」。但不是有車就代表開得多、使用道路多,更不代表買大車就開的多,很媽媽或長輩車子只是用來接送跟買菜而已,一年可能開不到2000公里。但目前同樣1800cc的汽車,不管一年開1萬公里或2000公里,汽燃費都是一樣,這聽起不是怪怪的?
遊淑慧指出,所謂使用者付費精神,這麼多年來一直都有汽車燃料使用費改採隨油徵收的建議,因爲用的多、徵的多,天公地道。但爲什麼主管機關就是不願意呢?過去是拿地下油品當理由,現在呢?說穿了,就是徵收的行政工作比較簡單。
遊淑慧舉例,過去臺北市的垃圾處理費是按每一家戶自來水的用量及每度4元來計算,政府「隨水徵收」垃圾費也很方便。但是垃圾量與用水量沒有一定的關聯性,因此隨水徵收並不公平,而且少丟垃圾也不會少收費,市民沒有垃圾減量的誘因。爲了改進這些缺點,臺北市纔會在89年7月1日起將垃圾費改爲「隨袋徵收」,同時停止「隨水徵收」垃圾費。不但符合公平正義,也讓臺北市的垃圾真正達到減量的成效。
遊淑慧強調,民進黨現在是完全執政,行政權他們的、立法權他們的,高嘉瑜也是執政黨委員。換句話說,他們想過什麼法案就過什麼法案,但民進黨寧可去搞一些像是《全動法》、《數位中介服務法》等這類沒營養又受爭議的法案。而像汽燃費修正這種符合租稅公平原則,民衆又期待的法案,民進黨政府卻不屑一顧,也沒有幾個執政黨立委去聲援高嘉瑜。所以,到底是民進黨政府有問題?還是高嘉瑜沒有揪夠人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