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燃費補繳期限年底到期 最重罰3000元

排隊繳納汽燃費。(本報資料照/臺東監理站提供)

年度汽燃費補繳期限將至!據公路總局統計,目前大概有100萬輛車主未繳納汽燃費,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今年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者,最高可開罰3000元並移送強制執行

公路總局表示,自用汽車機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7月開徵,營業車則於3月、6月、9月及12月分季開徵,對於未依期限繳納之車主,公路總局所屬監理機關已寄出催繳通知書,補繳期限至12月31日止,逾期未繳納,除依公路法第75條處以罰鍰300元至3000元外,所欠費額後續將移送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