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留言友人「幫你舔舔」存裸照 綠帽夫一審敗訴結局翻轉
男子在2018年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手機裡竟存有自己的裸照,還看見妻子在臉書上向其他男子留言「抱得到你、親得到你,甚至還幫你舔舔」氣得提告。(示意圖/Shutterstock提供)
高雄1名男子在2018年發現結婚10年的妻子小芳(化名)手機裡竟存有自己的裸照,還看見小芳在臉書上向其他男子留言「抱得到你、親得到你,甚至還幫你舔舔」氣得提告;法院一審認爲單憑裸照與臉書留言不足以認定爲出軌,判男子敗訴;經上訴,二審法官認爲文字內容已逾越一般朋友關係,改判小芳需賠償3萬元。
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小芳結婚10年,但夫妻感情不睦,他在2018年偷看小芳手機時發現相簿內竟存有小芳自己的裸照,還發現小芳到某位男性友人的臉書貼文留言說「可以見到你,一起逛夜市、面對面鬥嘴,抱得到你、親得到你,甚至還幫你舔舔」,氣得怒告妻子求償30萬元。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小芳指出手機證據是在她不注意時取得得,應屬違法蒐證,不能作爲證物,不過法官認爲小芳無法證明證明丈夫是用脅迫方式取得,侵害程度較小,符合比例原則,得采爲證據,不過根據手機內容無法辦別小芳是否有將裸照傳給他人,臉書的曖昧文字也不能代表出軌,因此認定丈夫敗訴。
不過該丈夫後來提出上訴,高雄地院審理時認爲,依據小芳臉書留言的文字內容,可以認定已逾越單純的朋友關係,並非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認定小芳行爲已違反配偶忠實義務,侵害配偶權益,因此判小芳應賠3萬元,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