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電動車連撞機車及轎車 身障男與女車主大打出手
黃姓男子連撞機車及轎車後,肇事逃逸騎電動代步車離開。(民衆提供/郭良傑高雄傳真)
林姓女子遭撞倒的機車上有明顯刮痕。(民衆提供/郭良傑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66歲黃姓男子因腳部不適騎電動代步車出門,昨(25)日傍晚行經前鎮區南衙路時,碰撞林姓女子的機車倒地再撞到林女的自用轎車,造成表面烤漆刮傷後騎車逃逸,林女見狀氣憤追上黃男,兩人發生拉扯,黃男拿柺杖打林女,反被搶過還擊,雙方都小掛彩,警消到場處理後,雙方都不願提告,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互相鬥毆」送法院裁罰。
前鎮分局草衙所是在昨日下午17時13分許獲報在漁港路上有一男一女在打架,警組立即趕赴現場,到場後發現系黃男騎乘電動代步車,在南衙路碰撞林女(53歲)的機車,導致機車倒地再撞擊林女的轎車,黃男肇事後騎車離去。
林女的轎車也被倒下的機車刮傷車身烤漆。(民衆提供/郭良傑高雄傳真)
當時在屋內的林女見到機車和轎車被撞倒及受損,立即氣憤追出,至漁港路橋下攔下黃男,兩人一陣理論後發生拉扯,黃男拿柺杖要敲打林女,卻遭林女一把搶下還擊,雙方拉扯過程中導致黃男臉部挫傷與林女腳部挫傷。
警方到場後通知119消防局救護人員將黃男送醫治療,併爲林女包紮傷口,後續雙方均表示不願提出傷害及毀損告訴,警方將兩人將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互相鬥毆者」送法院裁罰。警方呼籲民衆,如遇有糾紛情事應保持理性,切勿有脫序違法行爲,如有涉及不法將積極查處送辦。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