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並肩同行1男 他認出是「律師」 真相太心碎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與律師關係過從甚密,崩潰控告律師侵害配偶權。(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發現,妻子與長期合作的律師關係匪淺,男律師頻繁進出妻子的住處,每次都待1至3小時,出入時都穿着輕便服裝,認爲配偶權遭侵害,怒向該律師求償100萬元。臺北地院審結,判該律師要賠償3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男子主張,與女子A於2012年結婚,育有1子,但2020年間無意間發現A與其合作的男律師並肩同行,律師則穿着休閒服裝,經他長期蒐證後,才發現2021年8至10月間男律師出入A女租屋處高達7次、22次、27次,每次1至3小時,甚至有時單日不只進出一次,男律師出入時也只穿着輕便服裝,認爲2人關係匪淺,超越一般社交行爲分際,侵害他的配偶權,故依法求償100萬元。

對此,男律師表示,A女丈夫將鏡頭對準A女租屋處,長期且持續性的竊錄,已經嚴重侵害他及A女的隱私權,且A女於2013年間發現丈夫會召妓,夫妻倆分居至今,夫妻關係名存實亡,強調他與A女僅是長期合作伙伴,是多年好友,沒有親密關係,更沒有做出侵害A夫配偶權的行爲,希望法院駁回求償請求。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爲,A女丈夫架設的鏡頭雖對準A女租屋處大門,但畫面中還包含街道、建物外牆等公共場所,非私人場所,無隱密性可言,再者,男律師進出A女租屋處的時期剛調降爲二級警戒,國人對疫情仍高度敏感,對非必要社交持保守態度,但男律師卻在明知A女有家庭的情況下,頻繁進出租屋處,明顯逾越普通朋友的交往分際,侵害A女丈夫配偶權情節重大,酌情後判律師須賠償3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