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珍法官“亞古都!”

“走,今天是週二,我們去工地轉轉。”剛結束一場線上調解的西藏自治區山南市乃東區人民法院澤當中心人民法庭庭長普珍對團隊成員說。

爲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做深做實“抓前端、治未病”,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普珍主導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和普法宣傳機制”,約定每週二隻要不全天開庭就到轄區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和普法宣傳工作。

車子剛行駛到門中村,就看到兩三名村民正情緒激動地向村黨支部書記反映問題。普珍便前去詢問,得知該村20餘名村民在工程完工後,還未領到勞務工資、機械費等近14萬元。這筆款項落實到每個村民身上,少則幾千、多則上萬,對西藏的普通家庭來說,這是一筆不菲的收入,是關乎他們切身利益的“大事”。

儘管這起欠薪糾紛尚未起訴到法院,但普珍心想“既然發現了這個問題,我就不能不管”,於是她立即前往乃東區住建局、發改委等單位瞭解該工程的發包方、承包方、工地負責人等基本信息,通過添加微信、電話溝通、現場找人等方式,分別與工地的總承包方、勞務分包方、工地現場負責人、村民進行溝通,並約定第二天統一前往人民法庭進行調解。

爲維護調解現場秩序,普珍啓用了“一庭兩所”聯動機制,第一時間與轄區司法所、派出所就共同開展調解工作進行溝通。

調解當天,如普珍所料,20餘人聚在調解室,你一言我一語,村民們情緒激動,表示:“活已經幹完了,就要馬上付錢!”勞務承包方則表示:“活是幹完了,但還沒有驗收,我沒有錢支付……”“請大家別吵了,大家今天來到人民法庭是解決問題的,請大家相信法院、相信法庭。”普珍的話讓在場人員立即安靜下來。

“現在請雙方各自說明事實,首先請村民們……”普珍認真耐心地聽取雙方意見,運用漢語和藏語進行充分溝通,適時向雙方提供一系列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並向欠薪方分析利害關係、以案釋法,闡明相關法律規定。

經過近10個小時的調解,最終促使雙方換位思考,消除對立情緒,勞務承包方白某與村民們冷靜對賬結算並達成了協議,白某當場支付欠款138000元,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謝謝法官,辛苦你們了,這麼多人的欠款,一天時間就拿到了錢,真心感謝你們!”村民們紛紛向普珍豎起大拇指,並連連說道:“亞古都”!(藏語意爲“棒棒的”)

“我們提前發現問題,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總比讓問題矛盾擴大、帶來不可預估的後果要強!”普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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