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正確處理方式,什麼情況不能快速解決?

衣食住行,行貫通我們生活各個方面,交通更是與這個世界連接不可缺少的工具,交通方式多種多樣,私家車出行也很是常見。但在行駛車輛的過程中,一些交通事故是無法避免的,可能是人爲過錯,也可能是由於意外發生,讓人難以預測,有時會造成個人財產損失,甚至危害到個人安全。

對於這些交通事故,有處理經驗的人處理得有條不紊,但對於一些沒遇到過的人來說,便有些手足無措了,在發生交通事故時,到底應該怎麼處理呢?

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中,根據人員傷亡以及財產損失的程度,也會將交通事故劃分爲四個等級,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一些比較輕微的交通事故,沒有造成較大的財產損失,人員也未造成傷亡的情況下,當事雙方是可以採取自行協商調解的形式解決的,這也稱之爲“私了”,但情節嚴重的,還會涉及到刑事犯罪,是決不允許私自解決的。

在發生交通事故時的處理方式:

第一步,在交通事故發生時,作爲有關的車輛是必須停車,第一時間去保護現場,保留證據,並察看是否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果在存在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下,要及時搶救傷員、保護財產,這裡如果因爲需要搶救傷員,而產生位置變動的,也需要標明位置。並立即報警和撥打急救電話,尋求幫助,乘車人以及過往車輛行人都有義務進行協助,並聽從處理和指揮。

第二步,如果區域安全,在車輛影響到交通時,要轉移車輛至不阻礙交通出,並及時樹立相關警示標示,避免其他交通事故的發生。

第三步,等待警察的到來處理,在相關處理人員趕到後,對其進行協助,也要如實告知陳述事實,不得刻意隱瞞或者撒謊,作爲知情者同樣需要告知真實情況。

第四步,要通知保險公司,將交通事故的具體情況告知。

當然實際生活中,具體情況的不同,處理的方式也會產生差異,有些交通事故可以快速處理,走“快”流程,但有些事故卻千萬不能“快”,否則很容易引發更大的麻煩。

可以快速解決的情況:

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發生的事故,並沒有產生人身傷亡,也沒有造成很大的財產損失。假設車輛與車輛之間追尾,但情況並不嚴重,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協商並認可處理方式,沒有對事故責任和原因產生任何爭議,是可以私了,填寫快速處理書,自行處理相關的賠償事宜的。

不可以快速解決的情況:

第一種就是產生了人員受傷或者死亡,假設車輛肇事者闖紅燈,將一路過行人撞死,肇事者便打算和死者家屬以賠償金私了,這種情況是絕對不能允許的。這種由於肇事者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所造成嚴重後果的,很可能涉嫌到交通肇事罪,會面臨刑事責任。

第二種是司機不能提供駕駛證,以及存在駕駛證過期等不具有駕駛資格的情況,單說無證駕駛便已經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是需要面臨行政處罰,而且一般被認定無證駕駛會讓其全責,也就是對方無法理賠保險,包含交強險和商業險,要自己承擔所駕駛機動車的損失責任。

第三種駕駛司機意識不清,存在飲酒或者吸食毒品,這些都是駕駛車輛所嚴令禁止的行爲,存在着很大的風險性,可以被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種當事人由於特殊原因無法將車開離現場的情況,這種通常是駕駛人受傷或者車輛存在損壞問題,是需要交警介入處理的。

第五種就是損壞到公共財物的情況,撞到建築物、護欄和交通設施時,同樣需要報警,來聯繫交警處理。

第六種對方肇事逃逸的,一定要及時報警,前往不要自行解決事故。

注意事項:

2.事後理賠時,雙方一定要協調好時間,在理賠保險和修車的細節也要說清楚,在修車過程中,作爲交通事故的全責方可能需要墊付修車費,那麼在修完車後,記得索要發票以及修車的舊件,再拿到保險公司進行保險,這樣理賠過程纔會更加順利。

3.事故發生後要及時報警,保留好相關證據,這樣才能更好的判定責任,否則在自己無責的情況下,很容易受到損失。

4.哪怕作爲無過錯方,在交通事故發生後,也不要輕而易舉離開交通事故現場,等待交警的到來。

總得來說,處理交通事故一定要依法進行,千萬不要帶有僥倖心理逃脫責任,在自己遇到嚴重損失時,也不要因爲對方所謂的私了高額賠償而放棄報警,這種私了的方式很容易再次使自己的利益遭受二次損失,更加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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