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天荒出現合意、非合意同臺搶親…新光金併購案 推演五結果

新光金。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灣併購史破天荒出現「合意」與「非合意」同搶一家金控,各自兩條併購之路從平行線出現交集點,挑戰金管會各項法規漏洞,金管會最擔心的是,一旦新光股東會通過換股,中信竟也同時完成51%收購,出現「新光金重婚」,甚至因換股強制轉換,使中信竟一躍成爲「臺新新光金」單一最大股東,在無法規又史無前例下,金管會審查面臨挑戰。

金融圈推演,當中信收購與臺新合併同時進行,會出現五種結果。一,新光(2888)或臺新(2887)股東會否決合併案,中信(2891)同時收滿51%,中信勝出;二,雙方股東會通過合併案,中信未收滿51%,新光金花落臺新金;三、新光股東兩邊都不埋單,既反對新新並,也不應賣,維持現狀。

四,10月9日新光股東會通過與臺新換股後,中信同時亮牌51%收購達陣,等於新光金同時嫁給臺新金和中信金,變成了「重婚」;五,新光股東會通過換股,中信卻只買到25%具控制力持股,因收購標的做了法律上的強制轉換,這時中信金一躍成爲「臺新新光金」單一最大股東(約一成持股)。

前三種結果,較爲單純也較無法律疑慮;據瞭解,金管會沙盤推演後,最擔心的是出現第四種「重婚」,金管會主委彭金隆更多次與銀行局開會商討對策。

事實上,會出現「重婚」的弔詭狀況,關鍵主因是新光股東在應賣給中信金同時,仍擁有表決權,在參與10月9日新光股東會投下贊成合併換股。一位財金官員表示,新光金的股權結構零散,散戶衆多,而散戶的投票意向是最難掌握的。

一旦出現中信51%收購達陣,又或是隻拿到一定比例的控制性持股如25%,收購條件成就(最低10%)了,在此同時,新光金送件申請換股合併時,金管會到底審與不審?在無法規又史無前例下,又該怎麼審「新光金重婚」的案子?是金管會最擔心出現的狀況。金管會認爲,因從未發生過,公開收購和換股合併案一起進行,纔會出現法規漏洞,衍生極大的法規爭議。

另一位熟悉併購法的律師則直言,若這時金管會要中信、臺新先解決「重婚」的法律爭議,拿過半持股的中信金,大可依法逕行開股臨會,同步改選新光董事會並反對新新併案,即可解決爭議。因爲在金管會尚未覈准「新新並」前,臺新並非「真的」買到了新光,中信可挾過半持股,一舉拿下新光;但相對的,一旦發生此情況,預料臺新金將會掀起法律攻防戰。

至於第五種結果,如同「臺新新光金」同時存在三大股東,那除非中信想要進一步吃掉「臺新新光金控」,否則金管會絕不會坐視這種情況發生,爲避免影響一家金控營運及市場安全秩序,金管會一定會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