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長選舉無效案 藍批法官丈夫曾為周春米受僱律師

國民黨團質疑,依照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丈夫黃偉倫曾爲周春米工作的話,陳怡先便應利益迴避,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會讓民衆失去對司法的信任度,要求司法院說明,並查清楚是否由違法之虞。記者張睿廷/攝影

有媒體接獲檢舉指稱2022年屏東縣長選舉官司案,一審屏東地院審判長承審法官陳怡先的丈夫、律師黃偉倫曾受僱於縣長當選人周春米。國民黨團質疑,依照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黃偉倫曾爲周春米工作的話,陳怡先便應利益迴避,這是相當嚴重的問題,會讓民衆失去對司法的信任度,要求司法院說明,並查清楚是否由違法之虞。

該場選舉中,屏東縣長周春米以以21萬7537票勝出國民黨立委蘇清泉的20萬6460票,票數差距不高,蘇清泉認爲周春米當選票數不實,提出訴訟。現在又有媒體爆出周春米與審判長、律師之間的僱傭關係,令藍營相當不滿。國民黨立委蘇清泉、吳宗憲、羅智強、翁曉玲今開記者會表示對此事作出評論。

曾任檢察官的吳宗憲說,對高度政治爭議案件,許多法官能閃就閃,但現在有個合理、合法的迴避理由,陳怡先卻無申請回避。如果三人關係爲報導所指,先不談審理實體有無疏失,但就程序部分,是相當嚴重的問題,司法院如果一再放任這種事情,恐怕會讓人民失去對司法僅存的信任度,司法院應說明。

翁曉玲指出,競選公平、程序正義是民主國家的基本要件,如果競選出了問題瑕疵,在法院審理又無符合程序正義,大家自然會對於選舉的公平性產生質疑。陳怡先基本上就是受到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拘束,她的先生同樣受到該法拘束,所以這種情形下,陳怡先應申請回避。

羅智強表示,連利益迴避都懶得迴避,圖的是什麼?不管是公職利益衝突迴避法還是審理重大案件,這對夫妻跟周春米得關係已經達成申請回避要件,結果陳怡先不迴避,「刻意走到瓜田去綁鞋帶」,這種行爲自然會讓人懷疑是否真的要偷瓜,到底是周春米不演了?還是法官不演了?可迴避不迴避,更坐實這次選舉的疑雲重重再加一重。

蘇清泉則說,之前不知道這段故事,每次都就傻傻出庭,現在才知道法院可以這樣搞,黃偉倫跟周春米關係良好。現在太太當審判長,先生在接屏東縣政府的案子,可以這樣做?

蘇清泉提到,第一次開庭便感覺氣氛懸疑,他僱用的3個律師都被抓去罵。在選舉時,每次驗出來的票數都不一樣,改到晚上十一點,他親自質詢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李也承認有弊端,但法官還是駁回,現在才知道有這麼嚴重的內幕。監察院長、司法院長都該查一查,這樣是否已經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