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縣113年度地籍圖重測成果10/1公告 6處公告場提供閱覽服務
▲東港地籍圖重測公告 。(圖/屏東縣政府地政處提供)
記者陳昆福/屏東報導
113年度屏東縣地籍圖重測成果將於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公告,屏東縣政府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例假日不休息) ,攜帶重測結果通知書、國民身分證、私章等證明文件到場閱覽,現場將有服務人員詳細解說,亦可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網址:https://cris-nlsc.moi.gov.tw/)直接閱覽,請土地所有權人多加利用。
縣府地政處表示,今年辦理重測地區計有高樹鄉加蚋埔段、屏東市清溪段、九如鄉九如段及耆老段、東港鎮東港段、新埤鄉南岸段、建功段與打鐵段、春日鄉春日段及士文段、車城鄉射寮段、恆春鎮龍泉水段與大坪頂段上、下大平頂小段等14個段,合計13,466筆土地,總面積逾4,076公頃,除因界址爭議土地暫緩公告重測結果外,其餘土地均已完成重測程序。
地政處說明,地籍圖重測在嚴謹的作業與檢核機制下,經通知土地所有權人現場指認界址範圍,由測量人員逐宗土地記載指界內容,並參酌土地位置、舊圖坵形及現況使用情形與歷史土地復丈紀錄及原地籍圖資覈對後進行套繪分析,據以釐整地籍圖資,並使測量成果更合理精確,以保障所有權人土地產權範圍;經數值法重測後每個界址點均有座標值,並據以辦理土地鑑界或其他復丈業務使用,使作業更加快速精確。
該處提醒土地所有權人,各地政事務所已以雙掛號寄送重測結果通知書,土地所有權人於收到通知書後如認爲重測成果有錯誤,於公告期間內可向土地所轄地政事務所申請異議復丈。
公告期滿後,地政事務所將依法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並另通知免費換領權狀事宜,屆時請土地所有權人配合辦理。另有因界址爭議未解決土地,陸續由地政機關排定時間辦理糾紛調處,請收到調處會議通知單的所有權人務必親自或委託他人前往指定地點參加會議,以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