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被罰!

當地時間3月4日,歐盟委員會執行副主席兼競爭專員維斯塔格在社交媒體上表示,歐盟於當天對蘋果公司處以18.4億歐元罰款,原因是其在音樂流媒體應用分發市場中濫用主導地位。

歐盟表示,蘋果公司非法阻止了應用開發者向用戶提供在蘋果應用商店之外更便宜的音樂訂閱服務信息。

歐盟這一決定源於瑞典音樂流媒體服務平臺Spotify於2019年對蘋果公司提出的投訴,該投訴涉及蘋果對其應用商店徵收30%佣金等內容。

3月4日,蘋果公司發佈聲明稱,歐盟委員會今日宣佈了一項決定,聲稱App Store對數字音樂市場的競爭構成了阻礙。歐盟委員會未能發現任何消費者利益受損的實質證據,且忽視了這一市場繁榮興盛、競爭充分、迅速發展的現實,作出了此項決定。儘管蘋果尊重歐盟委員會,但必須指出這一決定得不到現實的支持。因此,蘋果將提起上訴。

蘋果稱,Spotify公司是這一決定的主要擁護者,同時也是最大受益方。Spotify目前在歐洲音樂流媒體市場佔據56%的份額,超過最接近的競爭對手兩倍以上,而從未就幫助其成爲全球知名品牌所獲得的服務向蘋果支付過任何費用。Spotify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應歸功於App Store,以及Spotify用以構建、更新,並與全球蘋果用戶分享其App的各種工具和技術。

校對:繆敏

責編:壽晨

編審:丁晴

來源: 央視新聞客戶端、中國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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