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超狠女人蛇還裝被害人 騙原民同鄉到柬埔寨下場出爐

屏東三地門鄉傳出多名鄉民遭同鄉誘騙至柬埔寨從事詐騙,前年屏東檢警陸續逮捕涉案人蛇幹部,屏東地院審理後,依妨害自由等罪處4人11個月至2年2個月不等徒刑,高雄高分院審理後,今將涉案4人從重改判1年7月至3年8月有期徒刑,可上訴。

屏東三地門傳出多名鄉民遭人蛇以高薪工作誘騙至柬埔寨從事詐騙,且有多人赴柬後失聯,屏東檢警獲報後相當重視,組成專案小組追查。

自去年8月起,檢警陸續將柬埔寨國人營救回國,其中有人蛇集團份子假裝成被害人混入其中,但警方根據報案人口供,陸續查出陳女、賴女、周女及林男等4人爲人蛇集團核心幹部,被害人均由4人招募赴柬。

檢警追查,賴女、周女、陳女等人加入「萬源集團」、「萬利集團」或「萬古集團」等詐團,3人擔任集團「人事部」組員,負責招募國人出境,另一名林男則擔任負責接應受招募的國人出國,或代辦機票、護照等行政工作。

因陳女爲屏東三地門鄉民,她利用原住民身分取得同鄉信任,以到柬埔寨「從事電腦打字工作,合法正當,底薪1個月4萬元,獎金另計」等話術,誘騙10多人出國工作,其中8名被害人還是陳女同鄉,成員還有未成年在內。

遭騙至柬埔寨的臺灣人,抵達指定地點後,護照、手機就被沒收,園區四處都有監視器、警衛,受到嚴格監控,並被集團逼着以電話或網路從事詐騙工作,若違規則會遭警衛痛毆。

有些遭騙被害人不願從事犯罪,想要返臺還被逼着交付贖金,直到家屬陸續報警及付贖,才於去年9月陸續返回臺灣。

檢察官偵辦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起訴陳女4人,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判處陳女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2個月,並處賴女1年10個月徒刑,判處周女11個月,並處林男2年徒刑,緩刑5年。

檢方不服上訴,今高雄高分院宣判,合議庭認爲,陳女、賴女、周女抵達柬埔寨後,不僅沒有受到毆打、體罰,還與集團幹部至酒店慶功,並非被害人,也不符刑法其情可憫的減刑規定。

合議庭認定,陳女等4人誘騙國人出國從事詐騙,應以被害人數、被害次數計算罪數,但屏院僅以被害人同一天搭乘同一班機出國論1罪,計算有所違誤,何況林男曾犯妨害自由被判1年8月,不符緩刑資格。

合議庭綜合陳女4人罪狀,認爲不應減刑,審酌4人在人蛇集團擔任的角色,依以詐術使人出國罪,陳女從重改判3年8月,賴女3年2月,周女1年7月,林男2年。可上訴。

【中央社 高雄7日電】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4人辯稱也是前往柬埔寨後被毆打,或被逼着加入行騙的受害者,合議庭依妨害自由等罪判處涉案陳姓、賴姓、周姓女子及林姓男子等4人11月至2年2個月徒刑,其中林男更宣告獲緩刑5年。

不過,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時卻發現陳女、賴女、周女等3人前往柬埔寨後均選擇自願留下,加入犯罪集團,且未受到毆打或體罰,甚至還跟集團幹部出去玩、去酒店慶功等,據此不應給予酌減其刑,且林男曾因案遭判1年8月,不符緩刑要件,法官審結後,今天從重改判陳女3年8月徒刑、賴女3年2個月、周女1年7個月、林男2年,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女、賴女、周女民國111年受招募加入對外稱「萬源集團」、「萬利集團」或「萬古集團」的人蛇集團,並聽從上游指示,張貼徵人廣告圖文,再私訊被害人佯稱從事 電腦打字工作,合法正規,底薪1個月新臺幣4萬元以上,另有獎金,包吃包住等語。

當被害人同意出國前往柬埔寨後,林男則依指示聯繫被害人安排載送至旅館機場,或偕同辦理、代爲領取護照,先行墊付被害人食宿、辦理護照及車資等、集團成員更會僞造被害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苗接種紀錄卡 ,總計至少誘騙10人出國,其中甚至包含未成年者。

不過,當被害人抵達柬埔寨後就被沒收護照、 限制手機使用,並被威脅繼續詐騙國人前往柬埔寨,若違反相關規定,就可能遭集團成員沒收手機、警告、 罰款或體罰、毆打、拘禁等處罰,甚至可能轉賣至其他地區等。若被害人要求返臺,也須支付一定贖金。直到其中8名被害人家屬支付贖金成功返臺報警,全案才曝光。

詐騙「大蛇頭」假冒被害人回臺,集團幹部曝光遭逮下場出爐。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