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秘笈243】無牌無證“駛”不得,電動車不是“法外之車”!

今年以來

我市持續開展

“小微車輛”專項整治行動

對於無牌無證上路行爲

加以嚴厲打擊

加強對各類“小微車輛”的管理

違規駕乘無牌無證

或不符合相關規定的“小微車輛”

不僅會給自身安全帶來危險

還會危害道路安全涉嫌違法

個別“小微車主”

圖方便、圖省事

抱着僥倖心理騎乘上路

最終都受到了交警部門的嚴厲處罰

案例警示

01

麻城市馮某(男,52歲)駕駛郵政無號牌電動三輪車,由東往西行駛在建設路與進士路紅綠燈路段闖紅燈與右側王某益(男,35歲)駕駛的小型汽車由北往南行駛發生碰撞,造成兩車不同程度受損、馮某受傷的交通事故。

02

紅安縣紅金龍大道與金沙大道交叉路口處發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輛兩輪電動車被撞翻,駕駛員受傷,四輪電動車逃逸。經過連夜排查,最終鎖定肇事嫌疑車輛及肇事嫌疑人秦某某(男,72歲,紅安縣城關鎮人)。經查,秦某某系無證駕駛並肇事逃逸。

電動自行車相關違法行爲的處罰

1

駕駛無牌無證或超標電動車

電動車經鑑定爲機動車的,交管部門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對未懸掛機動車號牌、不按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險、未戴安全頭盔以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爲進行處罰;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罰款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可並處15日以下行政拘留。

TRAFFIC SAFETY

2

酒醉駕超標車與機動車“同罪”

目前,交管部門針對酒後駕駛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爲已常態化管理、整治,特別是醉駕。2011年5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醉酒駕駛機動車以“危險駕駛罪”入刑,需注意的是,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也要承擔刑事責任。

TRAFFIC SAFETY

違規騎乘電動車的危害

1

未正確佩戴安全頭盔

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不具有安全帶、安全氣囊等保護設施,駕乘人員直接暴露在外,且穩定性能差,易發生碰撞等事故。因此,駕乘摩托車佩戴安全頭盔尤爲重要!

TRAFFIC SAFETY

2

無證駕駛

無證駕駛人未經專業的培訓和考覈,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識、基本駕駛技能和安全駕駛心理素質,遇到突發情況很有可能驚慌失措、手忙腳亂引發交通事故。

TRAFFIC SAFETY

3

駕駛無牌無證電動車

駕駛無號牌電動車闖紅燈、不戴安全頭盔、逆向行駛、非法改裝等交通違法行爲嚴重威脅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羣衆的出行安全。無牌無證車輛自然也沒有經過車管所對於車輛狀況的檢驗,其行駛在道路上有很大的安全隱患。另外,無牌無證電動摩托車沒有按規定購買交通強制險,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無法得到保險理賠,容易產生因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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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如何上牌

電動自行車上牌所需手續

(1)所有人身份證;

(2)購車發票;

(3)車輛合格證;

帶好相關材料去本地車管所就可上牌

電動普通、輕便摩托車上牌所需手續

(1)機動車出廠合格證原件;

(2)機動車來歷證明(機動車產品公告停止銷售之前開具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

(3)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4)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

無論是什麼類型的車輛

駕駛時都要遵守交規

安全第一,文明出行

請大家時刻牢記

平安纔是離家最近的路

審 核:雷 洪 郭子華

校 對:羅 瑩

編 輯:張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