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人出國摘器官 10詐團成員交保歡呼:可以回家囉
示意圖(達志影像)
10名活摘器官詐團成員獲知可以交保,紛紛歡呼慶賀。(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陳盈齊對外自稱手遊公司老闆,卻與國外犯罪集團合作,以國外高薪爲由,欺騙國人前往緬甸KK園區,準備活摘其器官,2肉票後來各自支付約100萬「贖金」才獲釋,士林地院6日宣判陳盈齊在內10名成員2年6個月至8年不等徒刑,但因無羈押必要,各以5至10萬交保,一衆被告欣喜若狂,歡呼「可以回家囉!」
士林地檢署調查,陳嫌等人以高薪爲由,誘騙民衆出國,但卻將被害人帶至KK園區,恐嚇要活摘器官,被害人向臺灣家屬求助,其中2人經討價還價後,各匯出市值100萬臺幣的「泰達幣」才獲釋回臺。
士檢經循線追查,日前指揮警方逮捕陳盈齊在內的10名犯嫌,並依人口販運防制法起訴,10名被告後來羈押至今。
士院6日開庭,判決陳等人以詐術拘禁、恐嚇被害人,觸犯人口販防制法意圖營利、以詐術摘取他人器官未遂,合議庭審酌,陳男騙人出國,目的是摘除器官用以獲利,被害人極可能遭摘取器官而死亡,嚴重危害個人法益及治安,不顧被害人惶恐無助,惡性重大,難認情堪憫恕,無減刑適用,主嫌陳盈齊判決8年有期徒刑,其餘共犯各判2年6個月至7年6個月不等徒刑。
審判長當庭另諭知,被告有人供出共犯可獲減刑,另因每人刑度不同,全案無羈押必要,諭令陳及張姓幹部10萬交保,其餘各以5至8萬元交保。
10名詐團成員獲知可以交保,人人喜形於色,高呼「可以回家囉!」隨後被帶至法警室,衆嫌紛紛打電話給親友籌錢,場面一片「歡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