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色村長3度猥褻女傭 要她「把我的東西弄大一點」

澎湖村長3度猥褻越籍女傭,要她「把東西我弄大一點」遭判刑1年8月。(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1名澎湖縣村長在102年7月,假借要在家中越南籍女看護到市區購物,但卻直接將其載到海邊後爬到後座,緊抓越籍女傭的手摸其下體,宣稱「我的東西都長不大,你幫我弄大一點」強制猥褻得逞,事後該名村長在2個月間,又趁外出及單獨在家時對她上下其手,越傭只好向人力仲介公司老闆求救,才揭發這起獸行,該名村長遭判1年8月,經上訴後遭高雄高分院駁回,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記載,村長在友人介紹下,結識一名在當地養護中心工作的1名越南籍看護。在102年7月20日,村長看到女方下班,佯裝好意要載她前往市區購物,女方不疑有他共同前往。未料村長卻將車開往白沙鄉海邊,停好車後突然爬入後座,接着脫下褲子

女方當場嚇得縮在一旁,但村長卻一把緊抱她,另外抓着她的手抹弄其生殖器,還對女方說「我的東西都長不大,你幫我用長大一點」,女方雖然極力反抗,還大喊「不要」、「不要」、「你再這樣我就跟老闆講」後村長才停手,事後女方從向村長友人哭訴,但對方卻不相信。

到了當年年底,村長又再度要佯裝在女方出去購物,但卻重施故技,不過這次女方有所警覺,先質問他爲何又停在路邊,但村長卻置之不理,又爬入後座緊抱她不斷搓揉她的胸部,經女方不斷抵抗後才停手。

女方原本以爲村長會就此罷休,未料104年的9月5日晚上,村長竟趁友人出外時,前往她住處,直接推倒在沙發上,用雙手搓揉胸部,女方邊抗拒邊說「你常常這樣,我就跟老闆講」,這時村長始住手。經過隱忍多身心受創,女方這時才向警方報案

村長在審理時辯稱,他與友人103 年起交情變淡,至107 年爲登記參選村長之事決裂,辯稱:「本件是因選舉恩怨,某人挾怨報復,利用女方誣陷我,女方曾於107 年8 月間以此事去找我姊,要我不要參加村長選舉」。

女方出庭時表示,她不瞭解臺灣法律,所以拖了很久,而且她和老闆說了多次,老闆都沒有理會,也沒保護她。法官審酌女方曾回越南向家人哭訴,家人也要她報警,同時也通過測謊,還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因此判決村長1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