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貓」事件反轉 警方指死者姊姊操控輿論引導網暴

「胖貓」輕生後,其姐在網上稱,「胖貓」都把錢給了女友,自己點不起好吃的外賣,只吃素食外賣,引發網友在橋邊買了大量外賣食物祭奠死者。(圖/取自搜狐新聞)

一名網名爲「胖貓」的重慶男子因情投江輕生事件發酵數週後,重慶警方通報稱,死者前女友譚某並未以戀愛爲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犯罪。警方同時指控死者姊姊操控輿論,引導網友攻擊辱罵譚某。

21歲的「胖貓」與女友分手後試圖挽回未遂,於今年4月11日投江輕生。這件事第一時間並未引發太多關注,但胖貓的姐姐隨後在抖音、微博等社交媒體上發文稱,弟弟網戀的兩年多裡,被女方接連索要多達人民幣51萬元。就在投江前的七個小時,胖貓還向女方轉帳6萬6,000元,並備註自願贈與。

相關爆料引發大陸網友震動,不少網友指責女方騙錢又騙情,稱她爲「撈女」「騙子」,並要求她退還所收款項,也有人要求以詐欺罪調查她。還有多名網紅出面聲援胖貓,呼籲「愛人前要先愛自己」。多條與此事相關的詞條也在4月至5月期間多次登上大陸社羣平臺的熱搜榜。

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5月19日晚上發佈「胖貓」跳江事件調查情況稱,27歲的譚某和21歲網名「胖貓」的劉甲以真實身分交往兩年多,互見親友,並在一定範圍公開雙方戀愛關係,經濟上互有往來,共同攢金錢規劃未來生活,雙方存在真實戀愛關係,譚某未實施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以戀愛爲名騙取「胖貓」財物的行爲,不構成詐騙犯罪。

通報指出,「胖貓」向譚某轉帳317次共79.9萬餘元,譚某也向「胖貓」及其親屬轉帳179次共46.3萬餘元。在「胖貓」跳江前,譚也明確表示拒絕「胖貓」的轉帳。

通報稱,重慶市公安局南岸區分局5月11日對28歲的劉乙報案稱譚某詐騙其弟「胖貓」錢財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劉乙對不予立案決定表示認可。同時,經調解,近日劉乙父母與譚某已達成和解,譚某全額退還了與「胖貓」戀愛期間經濟往來的差額。

根據通報,雖然父母已與譚某已達成和解,但劉乙認爲「胖貓」每月代打遊戲收入爲2萬至3萬元,「錢都花到譚某身上了」,稱要讓譚某「不好過,付出代價」,與其妹妹商議「就是要讓譚某被網暴」。

通報說,「胖貓」跳江後,劉乙翻閱「胖貓」遺留的手機後,透過抖音帳號多次發佈「胖貓」與譚某私聊記錄、轉帳截圖等個人隱私資訊。後來又在發佈懷念「胖貓」訊息時,採取另註冊帳號在留言區點評引導、邀約親友跟評的方式,繼續曝光譚某相關地址、抖音帳號等資訊。

通報指出,劉乙的行爲導致譚某被大陸網友攻擊辱罵,網路出現多起威脅譚某人身安全的言論,嚴重影響譚某正常生活,並造成網路空間秩序混亂。調查過程中,劉乙體認到自己行爲的違法性並認錯,警方將依進一步的調查情況依法作出處理。

警方也對個別大陸網友就此事「蹭流量、博眼球,編造謠言、尋薦滋事」進行查處。

官媒《重慶日報》就此事發表評論稱,如果用一句話總結,那就是:一段平常的戀愛關係,經幕後「導演」操控,演化成了一場侵犯隱私的大型網路暴力。「人民日報」則發表評論稱,網友「站隊不如站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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