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曉穎母向李家超遞公開信 促與臺交換案件資料
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至今快一年,惟他赴臺投案的計劃陷入僵局,臺港當局爭論不休。(圖/取自東網)
涉嫌在臺灣殺害女友的港人陳同佳,因洗黑錢罪在港服刑,去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至今快一年,惟他赴臺投案的計劃陷入僵局,臺港當局爭論不休。受害者潘曉穎的母親今(20日)親到港政府總部,再向保安局長李家超遞交公開信,她讀信期間更落淚。她也在信中設回條,讓李家超圈出「會」或「不會」馬上與臺方刑偵人員交換案件資料,以便陳同佳在10月23日出獄滿一年前,向臺方窗口辦理及啓程赴臺投案。
明報報導,潘曉穎的父母在信中列出三個要求,包括馬上「釋放」陳同佳,讓陳帶齊文件、證件親到金鐘的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辦理臺灣簽證;香港刑偵人員儘快將疑犯的口供及證據交予臺灣;以及陳同佳儘快在10月23日前赴臺自首。
潘曉穎的父母亦在信中敦促李家超不要再以無建設性的官腔迴應。潘母稱女兒在異地被殺、棄屍荒野、一屍兩命、屍骨不全,令她至今未能釋懷,但她拒絕透露如陳同佳未在限期前赴臺的後續行動,隨後有政府代表到場接收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