拚綠金授信 國銀蓄積ESG戰績

公股銀指出,因應政府鼓勵承作再生能源授信案,包括太陽光電、陸域與離岸風電,乃至地熱、生質能、海洋能等,公股銀皆有接洽或承作,每年幾乎都承作雙位數的綠能授信案,也能累積ESG(環境、社會、公司治理)成績。但不同種類的綠能,依照其成熟程度、開發成本與難易度,及商業模式,對力求穩健的公股銀來說,風險並不相同,對於整個產業仍在發展中的綠能授信案,也以高規格審查應對。

以臺銀爲例,由於再生能源種類多元,個案差異性大,除依授信5P原則進行評估外,對各案場建置模式、坐落基地、建置成本、預估收益、專業第三方顧問公司盡職調查、案場規劃有無重大環境及社會疑慮等,都是爲辦理再生能源融資的考量因素。

土銀方面,除依授信5P原則評估辦理,也就貸款計劃進行可行性及風險評估,包含借款人過往承作實績、計劃完成後的現金流量等,必要時採取相關風險控管機制,包括但不限於徵提擔保品、設立專戶控管資金等。

合庫銀對於綠能開發案,也經第三方驗證單位檢視生物多樣性、污染防治等項目,評估皆有合適因應措施應等。

公股銀主管認爲,再生能源放款的承作以太陽光電爲大宗,其次是離岸風電,如兆豐銀統計前者佔6成以上,後者約佔3成;量體還不大的其他再生能源,如地熱、生質能、海洋能等,也都有接洽、甚至承作,如土銀依政府再生能源政策,綠能的風力、太陽光電、地熱、生質能等秉持「業務均衡化、獲利多元化」策略持續推展。